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真实的基督教 #312

312.地狱里的魔鬼

312.地狱里的魔鬼和撒但已经向我清楚表明,人的内在若不被主改造,将是何性质或品质。魔鬼和撒但总是想着杀死主;他们因无法做到这一点,就试图杀死那些忠于主的人;但他们不能像世人那样如此行,所以就竭尽全力摧毁他们的灵魂,也就是摧毁他们里面的信仰和仁爱。在这些魔鬼和撒但中间,本质或实际的仇恨和报复看起来就像昏暗和发光的火,仇恨像昏暗的火,报复像发光的火;然而,这些不是火,而是表象。他们内心的残忍有时出现在他们上空,就像与天使较量,并屠杀和推翻天使。这些可怕的白日梦或想象源于他们对天堂的愤怒和仇恨。此外,从远处看,这些灵人就像各种野兽,如老虎、豹子、狼、狐狸、狗、鳄鱼和各种蛇;当他们看到代表形式的温驯无害的动物时,他们就被表象欺骗,在幻想中冲向它们,试图把它们撕成碎片。其中一些人像站在妇人旁边的龙一样出现在我眼前;这些妇人怀着孩子,而龙试图吞吃她们的孩子,如启示录第12章所记载的那样;这些只是对主及其新教会的仇恨的代表。世上那些想要摧毁主教会的人就像这些魔鬼和撒但,这一事实对他们的同伴来说,并不明显,因为他们用来实践道德的身体吸收并隐藏了这些东西。然而,对那些只看他们的灵,不看他们身体的天使来说,他们以类似于前面所描述的那些魔鬼的形式出现。若不是主打开某个人的视觉,使他能看透灵界,谁会知道这些事呢?否则,这些事,连同其它最重要的事,岂不是永远向人隐藏了吗?


真实的基督教 #95

95.(5)通过救赎

95.(5)通过救赎的行为,主使自己成为公义。在当今的基督教会,人们断言并相信,唯独主凭祂在世时对父神的顺服,尤其凭十字架受难而拥有功德和公义。但他们以为十字架受难是救赎行为本身。然而,这不是一种救赎行为,而是一种荣耀祂人身的行为;后面关于救赎那一章(TCR 114-137节)将论述这个主题。主使自己成为公义的救赎行为是这些:祂施行了最后的审判,最后的审判发生在灵界;那时,祂将恶人与善人、山羊与绵羊分离,把那些与龙的兽构成一体的人(启示录13章)赶出天堂;祂从配得上的人中形成了一个新天堂,从不配的人中形成了一个地狱,并在天堂和地狱逐渐使一切事物都恢复秩序,最终建立了一个新教会。这些就是救赎行为,主通过这些行为使自己成为公义。因为公义就是照神序做一切事,将凡偏离秩序的都恢复秩序,因为神序本身就是公义。这就是主说这些话的意思:

我理当这样尽神全部的义。(马太福音3:15)

这也是旧约中这些话的意思:

看哪,日子将到,我要给大卫兴起一个公义的枝子,祂必掌权为王,在地上施行公平和公义。这是祂的名,耶和华我们的义。(耶利米书23:5, 6; 33:15, 16)

以赛亚书:

我凭公义说话,以大能施行拯救。(以赛亚书63:1)

又:

祂必坐在大卫的宝座上,以公平公义坚立它。(以赛亚书9:7)

又:

锡安必因公义而蒙救赎。(以赛亚书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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