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真实的基督教 #311

311.在属天意义上

311.在属天意义上,“杀人”是指贸然向主发怒,憎恨祂,渴望抹去祂的名。论到这些人,可以说他们把主钉在十字架上,如果主像以前一样再次降世,他们真的会像犹太人那样如此行。这就是下面这些话的意思:

有羔羊站立,像是被杀过的。(启示录5:6; 13:8)

又:

主钉十字架。(启示录11:8; 希伯来书6:6; 加拉太书3:1)


诠释启示录 #164

164.“那些与她行

164.“那些与她行通奸的人,我也要把他们与她一同丢在大苦难中”表示那些沉迷于他们的虚假之人所受的严厉试探。这从“行通奸”和“苦难”的含义清楚可知:“行通奸”是指歪曲真理(参看AE 141节),因此,“与耶洗别行通奸”是指让自己屈服于“耶洗别”所表示的那些人的虚假;“苦难”是指虚假对真理的侵扰(参看AE 47节),在此是指试探,因为对人来说,试探无非是虚假对真理的侵扰(参看《新耶路撒冷及其属天教义》,188, 196—197节)。因此,“把那些与她行通奸的人丢在大苦难中”表示那些沉迷于他们的虚假之人所受的严厉试探。此处论述的主题是那些属灵人或内在人没有如此关闭的人,因为他们处于对真理的某种属灵情感,却让自己被那些处于虚假教义的人引诱(参看AE 162节)。由于这些人把虚假接受到其属世人的记忆中,而内在属灵人与这些虚假不能取得一致,这内在属灵人只接受真理,所以一场争战就在属灵人与属世人之间开始发生。这争战就是试探,这试探由“大苦难”来表示。试探就是属灵人与属世人之间的争战(参看《新耶路撒冷及其属天教义》,190, 194, 197, 199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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