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311.在属天意义上,“杀人”是指贸然向主发怒,憎恨祂,渴望抹去祂的名。论到这些人,可以说他们把主钉在十字架上,如果主像以前一样再次降世,他们真的会像犹太人那样如此行。这就是下面这些话的意思:
有羔羊站立,像是被杀过的。(启示录5:6; 13:8)
又:
主钉十字架。(启示录11:8; 希伯来书6:6; 加拉太书3:1)
363.但为了使目前关于信仰的观点,即:主、仁爱和信仰,就像人的生命、意愿和理解力一样构成一体,如果它们分开,各自都会像珍珠化为粉末一样灭亡,可以被视为真理并得到承认,有必要按以下顺序来考虑:
(1)主以其一切神性之爱、一切神性智慧,因而以其一切神性生命流入每个人。
(2)因此,祂以信仰和仁爱的全部本质流入每个人。
(3)但人照着他的形式接受它们。
(4)然而,将主、仁爱和信仰分离的人不是一种接受它们的形式,而是一种摧毁它们的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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