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真实的基督教 #309

第五诫 不可杀人

第五诫  不可杀人

309.在属世意义上,“不可杀人”这条诫命是指不可杀害一个人,不可对他造成任何导致他死亡的伤害,也不可残害他的身体。它也是指不可对人的名字和名声造成任何致命伤害,因为对许多人来说,名字和生命是齐头并进的,或说他们将名声和生命本身视为同等。从广泛意义上说,谋杀包括敌意、仇恨和报复,它们呼出杀戮,或说谋杀就潜伏在它们里面,就像火潜伏在灰烬下的木头中一样。地狱之火不是别的东西;因此,我们会说怒火中烧和复仇之火。这些激情是意图中的“谋杀”,不是行为中的“谋杀”;但他们若不害怕法律,或报复和复仇,就会爆发为行动,如果意图与背叛或残暴连在一起,尤其如此。仇恨就是谋杀,这一点从主的这些话明显看出来:

你们听见有话对古人说,不可杀人;凡杀人的,必有审判的危险。只是我告诉你们,凡贸然向弟兄动怒的,必有审判的危险。凡骂弟兄拉加的,必有面临公会的危险,凡骂弟兄你这蠢货的,必有地狱之火的危险。(马太福音5:21, 22)

这是因为凡属于意图的,也属于意愿,因而本质上属于行为。


诠释启示录 #369

369.启6:5.“

369.启6:5.“他揭开第三印的时候”表示对那些属于圣言所在的教会之人接下来的状态的预言。这从前面所说的(AE 351—352, 361节)清楚可知;因为这一章和下一章所论述的主题是基督教会或圣言所在的教会,从开始到结束,或从主降临到最后审判之时的状态。因为被称为基督教会,由主在世时开启,后来传播开来的新教会,已经连续下降到这个时候,也就是它的末期,审判就发生在末期。关于教会的这些连续状态的预言在此如同从一本书中那样通过各种代表被阐明;但要知道,这些预言不是当一本书的封印被揭开时,在这本书里所看到和读到的,而是从主那里通过天堂显明在至内层天堂的天使面前,并在终端天堂或天堂的终端以诸如本章中的相关事物,即各种颜色的马来代表,后来又以地震、日月昏暗和星辰坠落于地来代表。

然而,这些在终端天堂或天堂终端的天使面前都是表象,表示诸如在至内层天堂所听见和感知到的那类事物,至内层天堂没有这类表象;因为在至内层天堂,凡从主那里所听见、思想和感知到的,在通过中间天堂下降到终端天堂时,都变成这些表象。神性智慧的奥秘通过这种方式在终端天堂的天使面前传扬。在那里,聪明的天使通过对应感知到这些奥秘;但他们当中最低级的,只是知道,却感知不到有奥秘在其中,他们也不进一步探究;约翰在灵里或异象中时,便与这些天使同在。提及这些事是为了叫人们知道,圣言是如何写成的,也就是说,是从诸如在天堂的终端所看到和听到的那类事物,因而通过纯粹的对应和代表写成的,其中每一个都隐藏着神性智慧的无数和无法形容的奥秘在里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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