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真实的基督教 #309

309. 就属世之义

309. 就属世之义而言,“不可杀人”这条诫命表示不杀人,不对他造成致命伤害,不残害他的身体。它也表示不对人的名字或声誉做出任何极端伤害,因为对很多人来说,名声与生命同样宝贵。从更广泛的意义上讲,“杀人”包括意欲杀害的敌意、仇恨和报复的情感。杀意就隐含在它们里面,就像藏在木头灰烬下的余火。地狱之火正是这火,不是别的,因此才会有怒火中烧和复仇之火等说法。这些激情是意念层面的“杀人”,不是行为层面的“杀人”。倘若无须顾忌触犯法律、遭到反击或报复,这些激情就会爆发为行动,尤其是意念当中包含背叛或凶残的意味时。从主的话明显可知,这种仇恨就是谋杀:
你们听见有吩咐古人的话:“不可杀人”;又说“杀人者难免受审判。”只是我告诉你们,凡无理向弟兄动怒的,难免地狱之火。(马太福音5:21,22)
原因在于,意念中的一切其实是意愿的行动,因而就是行为。

揭秘启示录 #731

731.“我看见她,

731.“我看见她,就大大惊奇”表示令人惊讶的是,这种宗教说服内在是这样,而外在却不是这样。“大大惊奇”是指大为惊讶;“看见她”表示这个女人,也就是这种宗教说服,内在是这样,而外在却不是这样;因为约翰惊讶地看到,这个女人骑在朱红色的兽上,穿着紫色和朱红色的衣服,镶嵌着金子、宝石和珍珠,手拿金杯,这些东西是她的外表;然而,这杯子却盛满了可憎之物和淫乱的污秽。他看到在她额上写着“地上的淫乱和可憎之物的母”,这些东西是她的内在。约翰说这些话,是因为即便在今天,每个人都会惊讶地看到这种宗教说服在外在上显得如此神圣和辉煌,却不知道它在内在上是如此亵渎和可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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