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309. 就属世之义而言,“不可杀人”这条诫命表示不杀人,不对他造成致命伤害,不残害他的身体。它也表示不对人的名字或声誉做出任何极端伤害,因为对很多人来说,名声与生命同样宝贵。从更广泛的意义上讲,“杀人”包括意欲杀害的敌意、仇恨和报复的情感。杀意就隐含在它们里面,就像藏在木头灰烬下的余火。地狱之火正是这火,不是别的,因此才会有怒火中烧和复仇之火等说法。这些激情是意念层面的“杀人”,不是行为层面的“杀人”。倘若无须顾忌触犯法律、遭到反击或报复,这些激情就会爆发为行动,尤其是意念当中包含背叛或凶残的意味时。从主的话明显可知,这种仇恨就是谋杀:
你们听见有吩咐古人的话:“不可杀人”;又说“杀人者难免受审判。”只是我告诉你们,凡无理向弟兄动怒的,难免地狱之火。(马太福音5:21,22)
原因在于,意念中的一切其实是意愿的行动,因而就是行为。
670.启15:6.“那掌管七灾的七位天使从殿中出来”表示主为天堂的至内层进入教会的流注所作的准备,以便教会的邪恶和虚假被完全揭露,因而恶人和善人分离。“七位天使”是指主(参看AR 657节);“七灾”表示被普遍或完全理解的一切邪恶和虚假(也参看AR 657节)。“殿”是指天堂的至内层,那里有圣言和十诫,如前所述(AR 669节)。“他们从殿中出来”表示为流注所作的准备,因为他们出来,是为了后来他们可以收到小瓶,并将小瓶里的七灾倒在地上、海、江河和泉源里,并日头和兽的宝座上,以及空气中;以此表示进入教会的流注,以便教会的邪恶和虚假被揭露出来。在下一章我们会看到,这样做是为了把他们与善人分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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