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309. 就属世之义而言,“不可杀人”这条诫命表示不杀人,不对他造成致命伤害,不残害他的身体。它也表示不对人的名字或声誉做出任何极端伤害,因为对很多人来说,名声与生命同样宝贵。从更广泛的意义上讲,“杀人”包括意欲杀害的敌意、仇恨和报复的情感。杀意就隐含在它们里面,就像藏在木头灰烬下的余火。地狱之火正是这火,不是别的,因此才会有怒火中烧和复仇之火等说法。这些激情是意念层面的“杀人”,不是行为层面的“杀人”。倘若无须顾忌触犯法律、遭到反击或报复,这些激情就会爆发为行动,尤其是意念当中包含背叛或凶残的意味时。从主的话明显可知,这种仇恨就是谋杀:
你们听见有吩咐古人的话:“不可杀人”;又说“杀人者难免受审判。”只是我告诉你们,凡无理向弟兄动怒的,难免地狱之火。(马太福音5:21,22)
原因在于,意念中的一切其实是意愿的行动,因而就是行为。
626.启14:6.“我又看见另有一位天使飞在天空中间,有永远的福音要传给住在地上的人”表示对主的降临和即将由祂那里从天而降的新教会的宣告。“天使”在至高意义上是指主,因而也指天堂(AR 5, 344, 465节)。“另一位天使”表示来自主的某种新事物;“飞在天空中间”表示俯视、观察和提供(AR 415节),在此表示提供教会中由主那里从天而降的某种新事物。“永远的福音”表示对主及其国度的降临的宣告(AR 478, 553节)。“住在地上的人”表示教会之人,宣告将向他们作出。这句话之所以也指宣告新教会即将由主那里从天而降,是因为主的降临涉及两件事:最后的审判和最后审判之后的新教会。第19和20章论述了最后的审判,第21和22章论述了新教会,也就是新耶路撒冷。“福音”和“传(福音)”表示对主及其国度的降临的宣告,这一点从前面(AR 478节)引用的经文明显看出来,读者可查阅那里的经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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