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真实的基督教 #309

309. 就属世之义

309. 就属世之义而言,“不可杀人”这条诫命表示不杀人,不对他造成致命伤害,不残害他的身体。它也表示不对人的名字或声誉做出任何极端伤害,因为对很多人来说,名声与生命同样宝贵。从更广泛的意义上讲,“杀人”包括意欲杀害的敌意、仇恨和报复的情感。杀意就隐含在它们里面,就像藏在木头灰烬下的余火。地狱之火正是这火,不是别的,因此才会有怒火中烧和复仇之火等说法。这些激情是意念层面的“杀人”,不是行为层面的“杀人”。倘若无须顾忌触犯法律、遭到反击或报复,这些激情就会爆发为行动,尤其是意念当中包含背叛或凶残的意味时。从主的话明显可知,这种仇恨就是谋杀:
你们听见有吩咐古人的话:“不可杀人”;又说“杀人者难免受审判。”只是我告诉你们,凡无理向弟兄动怒的,难免地狱之火。(马太福音5:21,22)
原因在于,意念中的一切其实是意愿的行动,因而就是行为。

揭秘启示录 #514

514.“他们的仇敌

514.“他们的仇敌也看见他们”表示那些处于与仁分离之信的人听见它们,但仍留在自己的虚假中。“看见两个见证人”表示听见新教会的这两个基本要素,也看见来自圣言的对它们的确认;因为他们看见两个见证人“驾着云上了天”,而“云”表示圣言的字义(AR 24, 513节);尽管如此,这些人仍不接受它们,而是继续留在自己的虚假中,这一点从以事实明显看出来:除了“他们看见”外,经上再没有说什么,接下来经上说有了“大地震”,他们在地震中灭亡。“仇敌”是指那些在按灵意叫“所多玛和埃及”的“大城”里的人,他们就是那些处于与仁分离之信的人(可参看AR 501, 502节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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