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真实的基督教 #309

309. 就属世之义

309. 就属世之义而言,“不可杀人”这条诫命表示不杀人,不对他造成致命伤害,不残害他的身体。它也表示不对人的名字或声誉做出任何极端伤害,因为对很多人来说,名声与生命同样宝贵。从更广泛的意义上讲,“杀人”包括意欲杀害的敌意、仇恨和报复的情感。杀意就隐含在它们里面,就像藏在木头灰烬下的余火。地狱之火正是这火,不是别的,因此才会有怒火中烧和复仇之火等说法。这些激情是意念层面的“杀人”,不是行为层面的“杀人”。倘若无须顾忌触犯法律、遭到反击或报复,这些激情就会爆发为行动,尤其是意念当中包含背叛或凶残的意味时。从主的话明显可知,这种仇恨就是谋杀:
你们听见有吩咐古人的话:“不可杀人”;又说“杀人者难免受审判。”只是我告诉你们,凡无理向弟兄动怒的,难免地狱之火。(马太福音5:21,22)
原因在于,意念中的一切其实是意愿的行动,因而就是行为。

揭秘启示录 #472

472.“他呼喊的时

472.“他呼喊的时候,就有七雷发声”表示主将在整个天堂揭开小书卷里的内容。这个含义是显而易见的,因为经上接着说,约翰想将这七雷所说的“写出来”,但从天上来被告知“要封上,不可写出来”;后来要他吃光小书卷,并在口中甜如蜜,肚子却发苦;以此表示它里面有诸如直到现在没有被接受的那类事;原因可见于下一节。但我要揭开小书卷里的内容。小书卷里有那些包含在《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主篇》中从头至尾的内容,这些内容如下:
整本圣经都涉及主,或说以主为主题,主就是圣言(Lord 1-7节);主成全了律法的一切,是指祂应验了圣言的一切(Lord 8-11节);主降世是为了征服地狱并荣耀祂的人身,十字架受难是最后的争战,祂通过十字架受难完全征服了地狱,并完全荣耀了祂的人身(Lord 12-14节);主通过十字架受难不是除去罪,而是担当了它们(Lord 15-17节);主功德的归算只是指悔改之后的罪的赦免(Lord 18节);主在其神性人身方面被称为神的儿子,在圣言方面被称为人子(Lord 19-28节);主出于自己里面的神性使祂的人身变成神性,从而与父为一(Lord 29-36节);主是神自己,圣言来自祂并涉及祂(Lord 37-44节);只有一位神,主就是这位神(Lord 45节);圣灵是从主发出的神性,就是主自己(Lord 46-54节);只要将三位格的三位一体理解为在主里面的一位格的三位一体,那么《亚他那修信经》的教义与真理是一致的(Lord 55-61节)。
经上之所以说“七雷发声”,是因为主所说的话在经由天堂降至低层区域时,听上去就像雷声。由于祂同时通过整个天堂,因而完全地说话,所以它们被称为“七”雷,数字“七”表示所有人,所有事物和整体(AR 10, 390节);因此,“雷”也表示教导和对真理的感知(AR 236节);在此也表示揭开并显明。从天上来的声音当来自主时,听上去就像打雷,这一点从以下经文明显看出来;约翰福音:
耶稣说,父啊,愿你荣耀你的名;就有声音从天上来,说,我已经荣耀了它,还要再荣耀;众人听见这声音就像打雷。(约翰福音12:28-30)
约伯记:
神发声吼叫,以自己的威严之声打雷。(约伯记37:4-5)
撒母耳记:
耶和华从天上打雷,至高者发出响声。(撒母耳记下22:14)
启示录:
我从天上听见一个响声,像大雷的响声。(启示录14:2)
诗篇:
你向我呼求,我在隐密处用雷回答了你。(诗篇8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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