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真实的基督教 #309

309. 就属世之义

309. 就属世之义而言,“不可杀人”这条诫命表示不杀人,不对他造成致命伤害,不残害他的身体。它也表示不对人的名字或声誉做出任何极端伤害,因为对很多人来说,名声与生命同样宝贵。从更广泛的意义上讲,“杀人”包括意欲杀害的敌意、仇恨和报复的情感。杀意就隐含在它们里面,就像藏在木头灰烬下的余火。地狱之火正是这火,不是别的,因此才会有怒火中烧和复仇之火等说法。这些激情是意念层面的“杀人”,不是行为层面的“杀人”。倘若无须顾忌触犯法律、遭到反击或报复,这些激情就会爆发为行动,尤其是意念当中包含背叛或凶残的意味时。从主的话明显可知,这种仇恨就是谋杀:
你们听见有吩咐古人的话:“不可杀人”;又说“杀人者难免受审判。”只是我告诉你们,凡无理向弟兄动怒的,难免地狱之火。(马太福音5:21,22)
原因在于,意念中的一切其实是意愿的行动,因而就是行为。

揭秘启示录 #37

37.“听见在我后面

37.“听见在我后面有大声音,好像号筒的响声”表示对从天堂所揭示的神性真理的明显感知。当被听见从天而降时,“大声音”表示神性真理,如我们接下来所说明的。它听上去好像“号筒”,因为当神性真理从天堂降下时,它在最低层天堂的天使听来,有时就是如此,然后被明显感知到。正因如此,“好像号筒的响声”表示明显的感知;关于“号筒”的含义,下面(AR 397, 519节)我们会看到详情。当被听见从天而降时,“大声音”表示神性真理,这一点从以下经文明显看出来,诗篇:
耶和华的声音在水上,耶和华的声音大有能力,耶和华的声音满有尊荣,耶和华的声音震破香柏树,耶和华的声音使火焰落下;耶和华的声音使旷野震动;耶和华的声音使母鹿生产。(诗篇29:3–9)
又:
世上的列国啊,你们要向主唱诗,看哪,祂要发出声音,强有力的声音。(诗篇68:32-33)
约珥书:
耶和华在祂军旅前发声,遵行祂话的数不清。(约珥书2:11)
又:
耶和华必从耶路撒冷发声。(约珥书3:16)
由于“声音或响声”表示来自主的神性真理,所以主说:
羊听祂的声音;他们认得祂的声音;我另外有羊,我也必须领他们来,他们要听我的声音;我的羊听我的声音,我认识他们,他们也跟着我。(约翰福音10:3-4, 16, 27)
另一处:
时候将到,死人要听见人子的声音,听见的人就要活了。(约翰福音5:25)
此处“声音”是指出于其圣言的主的神性真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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