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309. 就属世之义而言,“不可杀人”这条诫命表示不杀人,不对他造成致命伤害,不残害他的身体。它也表示不对人的名字或声誉做出任何极端伤害,因为对很多人来说,名声与生命同样宝贵。从更广泛的意义上讲,“杀人”包括意欲杀害的敌意、仇恨和报复的情感。杀意就隐含在它们里面,就像藏在木头灰烬下的余火。地狱之火正是这火,不是别的,因此才会有怒火中烧和复仇之火等说法。这些激情是意念层面的“杀人”,不是行为层面的“杀人”。倘若无须顾忌触犯法律、遭到反击或报复,这些激情就会爆发为行动,尤其是意念当中包含背叛或凶残的意味时。从主的话明显可知,这种仇恨就是谋杀:
你们听见有吩咐古人的话:“不可杀人”;又说“杀人者难免受审判。”只是我告诉你们,凡无理向弟兄动怒的,难免地狱之火。(马太福音5:21,22)
原因在于,意念中的一切其实是意愿的行动,因而就是行为。
332.“日头变黑像毛布,月亮变得像血”表示在他们里面对一切爱之良善的玷污,以及对一切信之真理的歪曲。“日头”表示神性之爱方面的主,因而表示来自祂的爱之良善;在反面意义上表示对主的神性的否认,因而表示对爱之良善的玷污(可参看AR 53节)。由于“日头或太阳”表示爱之良善,所以“月亮”表示信之真理;事实上,太阳因火而发红,月亮因阳光而发白;火表示爱之良善,光表示源于这良善的真理。关于月亮,也可参看前面引用的经文(AR 53节)。经上说“日头变黑像毛布”,是因为被玷污的良善本身就是邪恶,而邪恶是黑的;经上之所以说“月亮变得像血”,是因为“血”表示神性真理,在反面意义上表示被歪曲的神性真理(可参看AR 379, 684节)。几乎同样的话论及约珥书中的“日头”和“月亮”:
日头要变为黑暗,月亮要变为血,这都在耶和华大而可畏的日子未到以前。(约珥书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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