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真实的基督教 #309

第五诫 不可杀人

第五诫  不可杀人

309.在属世意义上,“不可杀人”这条诫命是指不可杀害一个人,不可对他造成任何导致他死亡的伤害,也不可残害他的身体。它也是指不可对人的名字和名声造成任何致命伤害,因为对许多人来说,名字和生命是齐头并进的,或说他们将名声和生命本身视为同等。从广泛意义上说,谋杀包括敌意、仇恨和报复,它们呼出杀戮,或说谋杀就潜伏在它们里面,就像火潜伏在灰烬下的木头中一样。地狱之火不是别的东西;因此,我们会说怒火中烧和复仇之火。这些激情是意图中的“谋杀”,不是行为中的“谋杀”;但他们若不害怕法律,或报复和复仇,就会爆发为行动,如果意图与背叛或残暴连在一起,尤其如此。仇恨就是谋杀,这一点从主的这些话明显看出来:

你们听见有话对古人说,不可杀人;凡杀人的,必有审判的危险。只是我告诉你们,凡贸然向弟兄动怒的,必有审判的危险。凡骂弟兄拉加的,必有面临公会的危险,凡骂弟兄你这蠢货的,必有地狱之火的危险。(马太福音5:21, 22)

这是因为凡属于意图的,也属于意愿,因而本质上属于行为。


揭秘启示录 #209

209.“困苦、贫穷

209.“困苦、贫穷”表示他们没有真理和良善。在圣言的灵义上,“困苦、贫穷或穷乏的”是指那些没有真理和良善的知识或认知的人,因为他们是属灵地困苦和贫穷的。在以下经文中,它们也是指这些人,诗篇:

主啊,我是困苦穷乏的;求你顾念我。(诗篇40:17; 70:5)

又:

耶和华啊,求你侧耳应允我,因我是困苦穷乏的。(诗篇86:1)

又:

恶人拔剑张弓,要打倒困苦穷乏的人。(诗篇37:14)

又:

恶人迫害困苦贫穷的,杀害灰心的人。(诗篇109:16)

又:

神必为民中的困苦人伸冤;祂必保守贫穷人的子孙;搭救呼求的贫穷人和困苦人。(诗篇72:4, 12-13)

又:

耶和华救护困苦人脱离那比他强壮的,救护贫穷人脱离那抢夺他的。(诗篇35:10)

以赛亚书:

恶人图谋恶计,用谎言毁灭困苦人,甚至在穷乏人讲公理的时候。(以赛亚书32:7)

又:

困苦的人必因耶和华而有欢喜,人间贫穷的必因以色列的圣者快乐。(以赛亚书29:19)

马太福音:

灵里贫穷的人有福了,因为天国是他们的。(马太福音5:3)

此外还有其它地方(如以赛亚书10:2; 耶利米书22:16; 以西结书16:49; 18:12; 22:29; 阿摩司书8:4; 诗篇9:18; 69:32-33; 74:21; 109:22; 140:12; 申命记15:11; 24:14; 路加福音14:13, 21, 23)。“困苦、贫穷或穷乏的”主要是指那些缺乏真理和良善的知识或认知,却又渴望它们的人,因为“富人或财主”是指那些拥有真理和良善的知识或认知的人(AR 206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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