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真实的基督教 #309

第五诫 不可杀人

第五诫  不可杀人

309.在属世意义上,“不可杀人”这条诫命是指不可杀害一个人,不可对他造成任何导致他死亡的伤害,也不可残害他的身体。它也是指不可对人的名字和名声造成任何致命伤害,因为对许多人来说,名字和生命是齐头并进的,或说他们将名声和生命本身视为同等。从广泛意义上说,谋杀包括敌意、仇恨和报复,它们呼出杀戮,或说谋杀就潜伏在它们里面,就像火潜伏在灰烬下的木头中一样。地狱之火不是别的东西;因此,我们会说怒火中烧和复仇之火。这些激情是意图中的“谋杀”,不是行为中的“谋杀”;但他们若不害怕法律,或报复和复仇,就会爆发为行动,如果意图与背叛或残暴连在一起,尤其如此。仇恨就是谋杀,这一点从主的这些话明显看出来:

你们听见有话对古人说,不可杀人;凡杀人的,必有审判的危险。只是我告诉你们,凡贸然向弟兄动怒的,必有审判的危险。凡骂弟兄拉加的,必有面临公会的危险,凡骂弟兄你这蠢货的,必有地狱之火的危险。(马太福音5:21, 22)

这是因为凡属于意图的,也属于意愿,因而本质上属于行为。


揭秘启示录 #14

14.“和祂宝座前的

14.“和祂宝座前的七灵”表示来自整个天堂,在那里,主处于其神性真理,并且祂的神性真理被接受。“七灵”是指所有处于神性真理的人,在抽象意义上是指神性真理本身。在圣言中,“七”是指所有人和所有事物(可参看AR 10节);我们稍后就会看到,“宝座”是指整个天堂。因此,“祂宝座前”是指祂的神性真理所在的地方;因为天堂不是凭天使自己的品质或适合天使的任何东西,而是凭主的神性而为天堂,这一点在《圣治》和《圣爱与圣智》(全称:《关于圣治,神性之爱和智慧的天使智慧》)的许多地方已经说明。“主的宝座”表示天堂,这一点从以下经文明显看出来,以赛亚书:

耶和华说,天是我的宝座。(以赛亚书66:1)

诗篇:

耶和华在天上立定宝座。(诗篇103:19)

马太福音:

指着天起誓的,就是指着神的宝座和那坐在上面的起誓。(马太福音23:22)

以西结书:

在基路伯头以上的穹苍之上有宝座的形像,仿佛蓝宝石的样子;在宝座以上有一个人的形像。(以西结书1:26; 10:1)

“基路伯头以上的穹苍”是指天堂。启示录:

得胜的,我要赐他坐在我的宝座上。(启示录3:21)

“在我的宝座上”就是在天堂,尤其在祂的神性真理掌权作王的地方。因此,在论述审判的地方,经上也说,主将坐在宝座上,因为审判是通过真理来实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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