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真实的基督教 #309

第五诫 不可杀人

第五诫  不可杀人

309.在属世意义上,“不可杀人”这条诫命是指不可杀害一个人,不可对他造成任何导致他死亡的伤害,也不可残害他的身体。它也是指不可对人的名字和名声造成任何致命伤害,因为对许多人来说,名字和生命是齐头并进的,或说他们将名声和生命本身视为同等。从广泛意义上说,谋杀包括敌意、仇恨和报复,它们呼出杀戮,或说谋杀就潜伏在它们里面,就像火潜伏在灰烬下的木头中一样。地狱之火不是别的东西;因此,我们会说怒火中烧和复仇之火。这些激情是意图中的“谋杀”,不是行为中的“谋杀”;但他们若不害怕法律,或报复和复仇,就会爆发为行动,如果意图与背叛或残暴连在一起,尤其如此。仇恨就是谋杀,这一点从主的这些话明显看出来:

你们听见有话对古人说,不可杀人;凡杀人的,必有审判的危险。只是我告诉你们,凡贸然向弟兄动怒的,必有审判的危险。凡骂弟兄拉加的,必有面临公会的危险,凡骂弟兄你这蠢货的,必有地狱之火的危险。(马太福音5:21, 22)

这是因为凡属于意图的,也属于意愿,因而本质上属于行为。


宇宙星球 #68

68.在他们的星球,

68.在他们的星球,他们极其小心谨慎,免得有人陷入对独一主的错误观念;若发现有人开始错误地思想主,他们先是给予警告,然后威胁,最后惩罚他们,以令他们停止。他们说,若有任何家庭染上这类错误观念,他们的做法是:除掉这个家庭,不是由他们的同伴宣布死刑;而是一旦他们先对这个家庭判处死刑,灵人就会抑制他们的呼吸,从而夺走他们的生命。因为在木星,灵人与居民交谈;如果他们作恶,哪怕有作恶的意图,灵人就会严惩他们。我稍后会谈到这个话题。因此,他们若错误地思想独一主,并且不思悔改,就会被判处死刑。对主,也就是至高神的敬拜,便以这种方式得以维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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