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第五诫 不可杀人
309.在属世意义上,“不可杀人”这条诫命是指不可杀害一个人,不可对他造成任何导致他死亡的伤害,也不可残害他的身体。它也是指不可对人的名字和名声造成任何致命伤害,因为对许多人来说,名字和生命是齐头并进的,或说他们将名声和生命本身视为同等。从广泛意义上说,谋杀包括敌意、仇恨和报复,它们呼出杀戮,或说谋杀就潜伏在它们里面,就像火潜伏在灰烬下的木头中一样。地狱之火不是别的东西;因此,我们会说怒火中烧和复仇之火。这些激情是意图中的“谋杀”,不是行为中的“谋杀”;但他们若不害怕法律,或报复和复仇,就会爆发为行动,如果意图与背叛或残暴连在一起,尤其如此。仇恨就是谋杀,这一点从主的这些话明显看出来:
你们听见有话对古人说,不可杀人;凡杀人的,必有审判的危险。只是我告诉你们,凡贸然向弟兄动怒的,必有审判的危险。凡骂弟兄拉加的,必有面临公会的危险,凡骂弟兄你这蠢货的,必有地狱之火的危险。(马太福音5:21, 22)
这是因为凡属于意图的,也属于意愿,因而本质上属于行为。
十、先前的天及其废除
65.在启示录,我们读到:
我看见一个大宝座与坐在上面的,从祂面前天地都逃避,再无可见之处了。(启示录20:11)
后面:
我看见一个新天和一个新地,因为先前的天和先前的地已经过去了。(启示录21:1)
我在本书第一章(3节)和别处已说明,新天和新地,以及过去的先前的天和先前的地,不是指可见的天空和我们所居住的大地,而是指天使天堂和教会。因为圣言本质上是属灵的,因而论述属灵事物,也就是与天堂和教会有关的事物。字义上的属世事物用来表示它们,因为属世之物是属灵之物的一个基础;没有这样一个基础,圣言就不是神的工,因为它不完整。属世层,就是神性秩序的最外层或最末层,使属灵和属天的内层变得完整,以便它们能稳固地立于其上,如同房子立于地基之上。
然而,人们因从属世的角度,而不是从属灵的角度来思想圣言的内容,故以为这些和其它经文中提到的天和地是指自然界的天空和这个地球。这就是为何每个人都期盼它们能消失并毁灭,新的随之被创造出来。为防止人们永远保持这种期盼,尽管一个世纪又一个世纪过去了仍不见它发生,圣言的灵义被揭开,好叫人们知道圣言中的许多话的含义。只要我们以纯属世的方式思想所说的话,这些含义就无法出现在我们的理解力里面;这也包括将要过去的先前的天和先前的地的含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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