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第五诫 不可杀人
309.在属世意义上,“不可杀人”这条诫命是指不可杀害一个人,不可对他造成任何导致他死亡的伤害,也不可残害他的身体。它也是指不可对人的名字和名声造成任何致命伤害,因为对许多人来说,名字和生命是齐头并进的,或说他们将名声和生命本身视为同等。从广泛意义上说,谋杀包括敌意、仇恨和报复,它们呼出杀戮,或说谋杀就潜伏在它们里面,就像火潜伏在灰烬下的木头中一样。地狱之火不是别的东西;因此,我们会说怒火中烧和复仇之火。这些激情是意图中的“谋杀”,不是行为中的“谋杀”;但他们若不害怕法律,或报复和复仇,就会爆发为行动,如果意图与背叛或残暴连在一起,尤其如此。仇恨就是谋杀,这一点从主的这些话明显看出来:
你们听见有话对古人说,不可杀人;凡杀人的,必有审判的危险。只是我告诉你们,凡贸然向弟兄动怒的,必有审判的危险。凡骂弟兄拉加的,必有面临公会的危险,凡骂弟兄你这蠢货的,必有地狱之火的危险。(马太福音5:21, 22)
这是因为凡属于意图的,也属于意愿,因而本质上属于行为。
10.⑵人类是天堂的苗圃。这一点在下一章(14-22节)会得到进一步的支持,在那里我将说明:天堂与地狱皆来自人类,这意味着人类就是天堂的苗圃。但我在此必须首先说明,正如自创世之初直到如今,天堂由人类形成,此后它将继续由人类形成并填满。
事实上,某个星球上的人类灭亡是有可能的;当他们与神性完全分离时,这种情形就会发生;因为那时,人不再有属灵的生命,只有属世的生命,属世的生命就像动物的生命。一旦人们成了这个样子,他们就无法形成一个社群,受到律法的约束,因为没有天堂的流注,因而没有神性的管理,人会变得疯狂,不受控制地冲进针对彼此的难以启齿的各种恶行。即便某个星球上的人类因与神性分离而有可能灭亡(这是主预防的一个结果),但其它星球上的人类仍继续存在。因为宇宙中有数十万个星球;对此,可参看《宇宙星球》这本小册子,我们太阳系和外太空中的星球被称为行星。
我从天上被告知,若非主降世,在地球上取了人身,并使之成为神性,地球上的人类早就灭亡了,并且今天不会剩下一个幸存者。我还被告知,若非主赐给我们这样一部圣言为天使天堂并它与人的结合充当一个基础,同样的情形就会发生。天堂与人通过圣言结合,这一点可见于《天堂与地狱》一书(303-310节)。然而,只有那些作属灵思考的人,也就是那些通过承认主里面的神性而与天堂结合的人才能承认这一事实,因为唯有他们才能作属灵的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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