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真实的基督教 #309

第五诫 不可杀人

第五诫  不可杀人

309.在属世意义上,“不可杀人”这条诫命是指不可杀害一个人,不可对他造成任何导致他死亡的伤害,也不可残害他的身体。它也是指不可对人的名字和名声造成任何致命伤害,因为对许多人来说,名字和生命是齐头并进的,或说他们将名声和生命本身视为同等。从广泛意义上说,谋杀包括敌意、仇恨和报复,它们呼出杀戮,或说谋杀就潜伏在它们里面,就像火潜伏在灰烬下的木头中一样。地狱之火不是别的东西;因此,我们会说怒火中烧和复仇之火。这些激情是意图中的“谋杀”,不是行为中的“谋杀”;但他们若不害怕法律,或报复和复仇,就会爆发为行动,如果意图与背叛或残暴连在一起,尤其如此。仇恨就是谋杀,这一点从主的这些话明显看出来:

你们听见有话对古人说,不可杀人;凡杀人的,必有审判的危险。只是我告诉你们,凡贸然向弟兄动怒的,必有审判的危险。凡骂弟兄拉加的,必有面临公会的危险,凡骂弟兄你这蠢货的,必有地狱之火的危险。(马太福音5:21, 22)

这是因为凡属于意图的,也属于意愿,因而本质上属于行为。


真实的基督教 #90

90.那些不知道神性

90.那些不知道神性全能照着秩序进行和运作的人,可能会出于自己的幻想孵化出许多与健全理性相反和冲突的东西,或说可能会形成许多违背健全理性的矛盾和幻想的观念;如为何神不立刻取得人身,无需经历这些发展阶段;为何祂不用从世界的四方提取的元素来为自己创造或构建一个身体,从而使自己作为神-人而让犹太人肉眼可见,甚至让全世界肉眼可见;或祂若想出生,为何不将自己的全部神性都注入胚胎本身,或婴儿本身;或为何祂在出生之后,没有立刻把自己提到成人的身量,并出于神性智慧说话。那些认为神性全能与秩序无关的人可能会孕育并生出这些和类似想法,从而使教会充满荒谬或疯狂和垃圾,这种情况也的确发生了。例如,有人宣称,神可以自永恒生下一个儿子,然后让第三个神从祂自己和儿子那里发出;还宣称,祂可以向人类发怒,把他们置于诅咒或毁灭之下,然后愿意通过圣子的代求和对祂的十字架的纪念而向他们施怜悯;再者,祂可以将祂儿子的公义赋予人,把它植入人心,就像克里斯蒂安?沃尔夫的“单子论”,照作者本人的话说,这种单子包含了属于圣子功德的一切,但它是不可分割的,因为它若被分割了,就会化为乌有。此外,祂可以像通过下达教皇诏书一样赦免祂想赦免的任何人的罪,或把最不虔诚的人从他的黑色邪恶中洁净出来,从而将一个像魔鬼一样黑的人变得像一位光明天使一样白,而此人可以像石头一样一动不动,或像雕像或偶像一样一动不动地站着;以及那些以为神性能力是绝对的,不知道或承认其中的任何秩序之人,可能会像扇风机把糠秕吹到空中一样向外传播的其它许多疯狂观点。在属于天堂和教会,因而属于永生的属灵问题上,这些人可能会偏离神性真理,就像一个在林中的瞎子,时而绊倒在石头上,时而额头撞到树上,时而头发缠在树枝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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