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真实的基督教 #309

第五诫 不可杀人

第五诫  不可杀人

309.在属世意义上,“不可杀人”这条诫命是指不可杀害一个人,不可对他造成任何导致他死亡的伤害,也不可残害他的身体。它也是指不可对人的名字和名声造成任何致命伤害,因为对许多人来说,名字和生命是齐头并进的,或说他们将名声和生命本身视为同等。从广泛意义上说,谋杀包括敌意、仇恨和报复,它们呼出杀戮,或说谋杀就潜伏在它们里面,就像火潜伏在灰烬下的木头中一样。地狱之火不是别的东西;因此,我们会说怒火中烧和复仇之火。这些激情是意图中的“谋杀”,不是行为中的“谋杀”;但他们若不害怕法律,或报复和复仇,就会爆发为行动,如果意图与背叛或残暴连在一起,尤其如此。仇恨就是谋杀,这一点从主的这些话明显看出来:

你们听见有话对古人说,不可杀人;凡杀人的,必有审判的危险。只是我告诉你们,凡贸然向弟兄动怒的,必有审判的危险。凡骂弟兄拉加的,必有面临公会的危险,凡骂弟兄你这蠢货的,必有地狱之火的危险。(马太福音5:21, 22)

这是因为凡属于意图的,也属于意愿,因而本质上属于行为。


真实的基督教 #526

526.在基督教界,

526.在基督教界,还有什么比人应当省察自己更广为人知的呢?因为在所有帝国和王国,无论是信奉天主教的,还是信奉福音派宗教的,人们在靠近圣餐之前,都会被教导和告诫,要省察自己,认识并承认自己的罪,过一种新的、不同的生活。在英国的教会中或领土上,这种告诫伴随着可怕的威胁,因为在圣餐前的祷告中,牧师会在祭坛旁宣读并宣布以下内容:成为配得上领受圣餐者的“途径和方法”是,首先按照神诫命的准则,检查自己生活中的言行,无论你们在哪里察觉自己冒犯了,要么通过意愿、话语,要么通过行为冒犯了,就在那里哀叹自己的罪恶,完全怀着纠正生活的目的而向全能的神忏悔。你们若察觉自己的冒犯是不仅得罪神,还得罪邻舍的那种,就要与他们和解,准备好为你们对他人所造成的伤害和错误而竭尽全力地作出赔偿和补偿;同样准备好饶恕得罪你们的人,就像你们愿自己的过犯在神手里蒙饶恕一样;否则,领受圣餐只会加重你们的诅咒。因此,你们当中若有人亵渎神,阻碍或诽谤祂的圣言,通奸,或怀有恶意,或嫉妒,或犯下其它任何严重罪行,就请你悔改你的罪,否则不要到圣桌前;免得领受圣礼之后,魔鬼进入你,就像进入犹大一样,使你充满一切的罪孽,将你的身体和灵魂尽都毁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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