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真实的基督教 #309

第五诫 不可杀人

第五诫  不可杀人

309.在属世意义上,“不可杀人”这条诫命是指不可杀害一个人,不可对他造成任何导致他死亡的伤害,也不可残害他的身体。它也是指不可对人的名字和名声造成任何致命伤害,因为对许多人来说,名字和生命是齐头并进的,或说他们将名声和生命本身视为同等。从广泛意义上说,谋杀包括敌意、仇恨和报复,它们呼出杀戮,或说谋杀就潜伏在它们里面,就像火潜伏在灰烬下的木头中一样。地狱之火不是别的东西;因此,我们会说怒火中烧和复仇之火。这些激情是意图中的“谋杀”,不是行为中的“谋杀”;但他们若不害怕法律,或报复和复仇,就会爆发为行动,如果意图与背叛或残暴连在一起,尤其如此。仇恨就是谋杀,这一点从主的这些话明显看出来:

你们听见有话对古人说,不可杀人;凡杀人的,必有审判的危险。只是我告诉你们,凡贸然向弟兄动怒的,必有审判的危险。凡骂弟兄拉加的,必有面临公会的危险,凡骂弟兄你这蠢货的,必有地狱之火的危险。(马太福音5:21, 22)

这是因为凡属于意图的,也属于意愿,因而本质上属于行为。


真实的基督教 #518

518.那些确认当今

518.那些确认当今教会的信仰,即主通过十字架受难除去了世人的一切罪的人处于同样的虚伪敬拜;当今教会的信仰意思是,只要照着关于安抚和调解的公式祷告,每个人的罪都会被除去。他们中的一些人可以从讲坛上以洪亮的声音和燃烧的热情说出许多关于悔改和仁爱的神圣话语或虔诚思考,但他们却认为两者在救赎方面毫无用处;因为他们所说的悔改只是指口头忏悔,所说的仁爱只是指与公共生活有关的仁爱;而他们这样做是为了取悦人们。主的这些话就是指这些人:

当那日,必有许多人对我说,主啊,主啊,我们不是奉你的名说预言,奉你的名行许多异能吗?但那时我必向他们声明,我从来不认识你们,你们这些作孽的人,离开我吧。(马太福音7:22, 23)

在灵界,我曾听到一个人这样祷告说:“我从母亲子宫里就浑身是疮,患有麻风病,是不洁的;我从头顶到脚底没有一处完好;我不配举目仰望神;死亡和永恒的诅咒是我应得的。求你为了你的儿子怜悯我吧;用祂的宝血洁净我;所有人的救赎都仰赖您的美意;我祈求怜悯。”那些站在旁边听他如此祷告的人就问:“你怎么知道你是这样的?”他回答说:“我知道,是因为我听说过。”然后他被送到检查天使那里,在他们面前把这些话重复了一遍。经过检查,他们报告说,他指着自己所说的都是真的;然而,他却没有意识到自己身上的一个邪恶,因为他从不省察自己,而是认为口头忏悔后,邪恶在神眼里不再是邪恶,既因为神转眼不看它们,还因为祂已经被安抚了。因此,他从来没有感觉到任何邪恶,或说从未悔改过任何邪恶,尽管他是一个蓄意的通奸者,一个盗贼,一个狡诈的毁谤者,一心想要报复;由于他在内心和意愿中是这样,所以如果对法律和丧失名声的惧怕不约束他,他在言语和行为上也会是这样。他被发现是这样后,就受到了审判,被送到地狱里的伪君子那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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