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第五诫 不可杀人
309.在属世意义上,“不可杀人”这条诫命是指不可杀害一个人,不可对他造成任何导致他死亡的伤害,也不可残害他的身体。它也是指不可对人的名字和名声造成任何致命伤害,因为对许多人来说,名字和生命是齐头并进的,或说他们将名声和生命本身视为同等。从广泛意义上说,谋杀包括敌意、仇恨和报复,它们呼出杀戮,或说谋杀就潜伏在它们里面,就像火潜伏在灰烬下的木头中一样。地狱之火不是别的东西;因此,我们会说怒火中烧和复仇之火。这些激情是意图中的“谋杀”,不是行为中的“谋杀”;但他们若不害怕法律,或报复和复仇,就会爆发为行动,如果意图与背叛或残暴连在一起,尤其如此。仇恨就是谋杀,这一点从主的这些话明显看出来:
你们听见有话对古人说,不可杀人;凡杀人的,必有审判的危险。只是我告诉你们,凡贸然向弟兄动怒的,必有审判的危险。凡骂弟兄拉加的,必有面临公会的危险,凡骂弟兄你这蠢货的,必有地狱之火的危险。(马太福音5:21, 22)
这是因为凡属于意图的,也属于意愿,因而本质上属于行为。
496.人在自由中接受的东西会留在他身上,因为他的意愿接受它并使之成为自己的;还因为它进入他的爱,或说成为他爱的一部分,这爱承认它是自己的,并通过它来形成自己。这一点要通过对比来说明,由于这些对比取自自然界,或自然事物,所以热将代替爱。众所周知,一切植物的毛孔都通过热并照着这热的量或程度而打开;随着这些毛孔打开,植物从内部回到它自己性质的形式,或转向发展这形式,并自发吸收营养,保留适合的东西,从而促进它的成长。类似的事发生在动物身上;凡它出于对营养的爱或食欲所选择和食用的食物都会成为它身体的一部分,从而留在里面。适合的东西不断添加到身体中,因为身体的一切组成部分都在不断更新。这种情况并不广为人知,只有很少的人或一些学者知道。
对动物来说,热也会打开其身体的各个部分,使它们的属世之爱自由行动;因此,在春夏时节,它们就进入并回归繁殖和养育幼崽的本能。它们出于最大的自由如此行,因为如此行属于通过创造被植入它们的主导爱,以便宇宙可以被保持在它被创造所处的状态。
爱的自由可以用热所带来的这种自由来说明,因为爱产生热,这从爱的效果明显看出来,因为随着爱被提升到热情,或变成熊熊燃烧的愤怒之火,人就会被点燃、发热和激动。血液的热,或人的生命之热和总体上动物的生命之热,不是来自其它源头。正是由于这种对应关系,身体器官通过热适应了自由接受那些爱所渴望的东西。
人里面的一切事物,或人体的一切内在部分都处于这种平衡和随之而来的自由。在这种自由中,心脏上下同等地驱动血液,肠系膜分发乳糜,肝脏为血液工作,肾脏分泌,腺体过滤等等。如果这种平衡受损,那么身体器官或部位就会紊乱或患病,陷入瘫痪或运动失调;在这种情况下,平衡和自由是一体的。在被造宇宙中没有任何物质不趋向于平衡,以便它可以处于自由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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