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真实的基督教 #309

第五诫 不可杀人

第五诫  不可杀人

309.在属世意义上,“不可杀人”这条诫命是指不可杀害一个人,不可对他造成任何导致他死亡的伤害,也不可残害他的身体。它也是指不可对人的名字和名声造成任何致命伤害,因为对许多人来说,名字和生命是齐头并进的,或说他们将名声和生命本身视为同等。从广泛意义上说,谋杀包括敌意、仇恨和报复,它们呼出杀戮,或说谋杀就潜伏在它们里面,就像火潜伏在灰烬下的木头中一样。地狱之火不是别的东西;因此,我们会说怒火中烧和复仇之火。这些激情是意图中的“谋杀”,不是行为中的“谋杀”;但他们若不害怕法律,或报复和复仇,就会爆发为行动,如果意图与背叛或残暴连在一起,尤其如此。仇恨就是谋杀,这一点从主的这些话明显看出来:

你们听见有话对古人说,不可杀人;凡杀人的,必有审判的危险。只是我告诉你们,凡贸然向弟兄动怒的,必有审判的危险。凡骂弟兄拉加的,必有面临公会的危险,凡骂弟兄你这蠢货的,必有地狱之火的危险。(马太福音5:21, 22)

这是因为凡属于意图的,也属于意愿,因而本质上属于行为。


真实的基督教 #476

476.从婴儿直到老

476.从婴儿直到老年,每个人都会改变他在灵人界的位置或地方。还是个婴儿时,他被保持在朝北的东部;孩童时,随着他学习宗教的基础知识,他逐渐从北向南移动;青年时,随着他开始行使自己的想法,或出于自己的心智思考,他被带到南方。后来,当他自主判断,成为自己的主人时,随着他在诸如从内层与神和对邻之爱有关的那类事上成长,他仍向南前进,但朝东前进。然而,他若倾向于邪恶,并沉溺于其中,就会向西移动。因为灵界中的所有人都照着方位而有自己的住所;那些从主处于良善的人在东方,因为有主在中间的太阳就在这个方位;那些处于无知的人在北方;那些处于聪明的人在南方;那些处于邪恶的人在西方。人自己不是就其身体而言,仅就其灵而言,被保持在天堂与地狱之间的这个间隔或中间区域;随着他的灵通过接近良善或邪恶而改变自己的状态,它被转移到这个或那个方位的位置或地方,并与住在那里的人联系在一起。但必须明白,主并没有把人转移到这个或那个地方,而是人以不同的方式转移自己。如果他选择良善,那么他就与主一起,或更确切地说,主与他一起,把他的灵转到东方。但如果人选择邪恶,那么他就与魔鬼一起,或更确切地说,魔鬼与他一起,把他的灵转到西方。必须注意的是,当此处提到天堂时,所指的,也是主,因为主是天堂全部中的全部;当提到魔鬼时,所指的,也是地狱,因为地狱里的所有人都是魔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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