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真实的基督教 #309

第五诫 不可杀人

第五诫  不可杀人

309.在属世意义上,“不可杀人”这条诫命是指不可杀害一个人,不可对他造成任何导致他死亡的伤害,也不可残害他的身体。它也是指不可对人的名字和名声造成任何致命伤害,因为对许多人来说,名字和生命是齐头并进的,或说他们将名声和生命本身视为同等。从广泛意义上说,谋杀包括敌意、仇恨和报复,它们呼出杀戮,或说谋杀就潜伏在它们里面,就像火潜伏在灰烬下的木头中一样。地狱之火不是别的东西;因此,我们会说怒火中烧和复仇之火。这些激情是意图中的“谋杀”,不是行为中的“谋杀”;但他们若不害怕法律,或报复和复仇,就会爆发为行动,如果意图与背叛或残暴连在一起,尤其如此。仇恨就是谋杀,这一点从主的这些话明显看出来:

你们听见有话对古人说,不可杀人;凡杀人的,必有审判的危险。只是我告诉你们,凡贸然向弟兄动怒的,必有审判的危险。凡骂弟兄拉加的,必有面临公会的危险,凡骂弟兄你这蠢货的,必有地狱之火的危险。(马太福音5:21, 22)

这是因为凡属于意图的,也属于意愿,因而本质上属于行为。


真实的基督教 #447

447.死后,爱的友

447.死后,爱的友谊是有害的,这一点可从天堂和地狱的状态,以及与它们有关的人之灵的状态看出来。关于天堂的状态,天堂照着对良善之爱的各种情感而被划分为无数社群;而另一方面,地狱则照着对邪恶之爱的各种情感而被划分为无数社群。死后成为一个灵的人会立刻根据他在世上的生活而被判定到他的主导爱盛行的社群里去:如果对神之爱和对邻之爱形成他爱的头,就到某个天堂社群里去,如果对自我和世界的爱形成他爱的头,就到某个地狱社群里去。一进入灵界(这是通过肉体死亡和被遗弃到坟墓中实现的),人就进入为他所属的社群做准备的状态。这种准备需要一些时间,是通过弃绝与他的主导爱不一致的爱实现的。因此,在此期间,一个人会与另一个人分离,朋友与朋友分离,被资助者与资助者,或说追随者与其领袖分离,父母与子女分离,兄弟与兄弟分离;他们当中的每个人都与他的同类建立内在的结合,他将与他们一起过一种与他们共享,适合他的状态,并真正属于他自己的生活,直到永远。然而,在这种准备的最初阶段,他们都聚在一起,如在世上那样友好交谈。但他们一点一点地、以他们没有察觉的方式分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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