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第五诫 不可杀人
309.在属世意义上,“不可杀人”这条诫命是指不可杀害一个人,不可对他造成任何导致他死亡的伤害,也不可残害他的身体。它也是指不可对人的名字和名声造成任何致命伤害,因为对许多人来说,名字和生命是齐头并进的,或说他们将名声和生命本身视为同等。从广泛意义上说,谋杀包括敌意、仇恨和报复,它们呼出杀戮,或说谋杀就潜伏在它们里面,就像火潜伏在灰烬下的木头中一样。地狱之火不是别的东西;因此,我们会说怒火中烧和复仇之火。这些激情是意图中的“谋杀”,不是行为中的“谋杀”;但他们若不害怕法律,或报复和复仇,就会爆发为行动,如果意图与背叛或残暴连在一起,尤其如此。仇恨就是谋杀,这一点从主的这些话明显看出来:
你们听见有话对古人说,不可杀人;凡杀人的,必有审判的危险。只是我告诉你们,凡贸然向弟兄动怒的,必有审判的危险。凡骂弟兄拉加的,必有面临公会的危险,凡骂弟兄你这蠢货的,必有地狱之火的危险。(马太福音5:21, 22)
这是因为凡属于意图的,也属于意愿,因而本质上属于行为。
271.经上预言,在当今教会结束时,黑暗将再次出现,因为当今教会不知道主是天地之神,并将信与仁分离。因此,为了防止对圣言的真正理解灭亡,教会也因此灭亡,主乐意在这个时候揭示圣言的灵义或属灵意义,并表明,圣言在属灵意义上,并从属灵意义而在属世意义上包含无数事物;通过这些事物,几乎熄灭的来自圣言的真理之光可以恢复。在当今教会结束时,真理之光几乎会熄灭,这一点在启示录中的许多地方都预言了。这也是主说这些话的意思:
那些日子的灾难一过去,日头就变黑了,月亮也不放光,众星要从天上坠落,天势都要震动。那时,他们要看见人子,有荣耀,有能力,驾着天上的云降临。(马太福音24:29, 30)
此处“日头”是指在爱方面的主;“月亮”是指在信方面的主;“众星”是指在真理和良善的知识方面的主;“人子”是指在圣言方面的主;“云”是指圣言的字义;“荣耀”是指圣言的灵义,它通过字义发光;“能力”是指圣言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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