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真实的基督教 #309

第五诫 不可杀人

第五诫  不可杀人

309.在属世意义上,“不可杀人”这条诫命是指不可杀害一个人,不可对他造成任何导致他死亡的伤害,也不可残害他的身体。它也是指不可对人的名字和名声造成任何致命伤害,因为对许多人来说,名字和生命是齐头并进的,或说他们将名声和生命本身视为同等。从广泛意义上说,谋杀包括敌意、仇恨和报复,它们呼出杀戮,或说谋杀就潜伏在它们里面,就像火潜伏在灰烬下的木头中一样。地狱之火不是别的东西;因此,我们会说怒火中烧和复仇之火。这些激情是意图中的“谋杀”,不是行为中的“谋杀”;但他们若不害怕法律,或报复和复仇,就会爆发为行动,如果意图与背叛或残暴连在一起,尤其如此。仇恨就是谋杀,这一点从主的这些话明显看出来:

你们听见有话对古人说,不可杀人;凡杀人的,必有审判的危险。只是我告诉你们,凡贸然向弟兄动怒的,必有审判的危险。凡骂弟兄拉加的,必有面临公会的危险,凡骂弟兄你这蠢货的,必有地狱之火的危险。(马太福音5:21, 22)

这是因为凡属于意图的,也属于意愿,因而本质上属于行为。


真实的基督教 #258

258.确认圣言中的

258.确认圣言中的真理的表象是有害的,这会导致谬误产生,从而导致隐藏在这些表象里面的神性真理被摧毁;其根本原因是,圣言字义的一切,无论总体还是细节,都与天堂相通。因为前面(TCR 196-200, 248-253节)已经说明,在字义的每一个和一切细节里面都有一个灵义或属灵意义,这灵义在从人到天堂的路上被打开。灵义的一切都是真正的真理;因此,当人处于虚假,并将字义应用于这些虚假时,这些虚假就会进入灵义;当它们进入时,真理就会消散,这种事发生在从人到天堂的路上。这就好像一个装满胆汁的闪光皮囊被一个人扔向另一个人,在到达另一个人之前在空中爆裂,胆汁四射。于是,当对方闻到被胆汁污染的空气时,他转过身去,闭上嘴巴,以免胆汁沾到他的舌头上。这一点也可以比作一个用香柏树的枝条绑住的皮瓶,里面装着满了虫子的醋,这瓶子在路上爆裂了,它的臭味被另一个人闻到了,结果他恶心作呕,急忙扇走,防止臭味进入他的鼻孔。这一点还可以比作杏仁壳,里面不是杏仁,而是一条新生的蛇;这壳被敲破,这条小蛇就被风吹向另一个人的眼睛,对方自然会转身避开它。当一个处于虚假,将圣言字义的某个部分用来确认其虚假的人阅读圣言时,情况就是这样;在这种情况下,在通往天堂的路上,圣言就会被弃绝,以免任何这样的东西或污染流入并侵扰天使。因为当虚假触及真理时,这就像针尖触及神经纤维或瞳孔一样;众所周知,神经纤维会立即卷曲成螺旋状,缩回到自己里面,眼睛刚一触到,就会闭上眼睑。这一切清楚表明,被歪曲的真理会破坏与天堂的沟通渠道,并关闭天堂。这就是为何确认任何异端的虚假都是有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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