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第五诫 不可杀人
309.在属世意义上,“不可杀人”这条诫命是指不可杀害一个人,不可对他造成任何导致他死亡的伤害,也不可残害他的身体。它也是指不可对人的名字和名声造成任何致命伤害,因为对许多人来说,名字和生命是齐头并进的,或说他们将名声和生命本身视为同等。从广泛意义上说,谋杀包括敌意、仇恨和报复,它们呼出杀戮,或说谋杀就潜伏在它们里面,就像火潜伏在灰烬下的木头中一样。地狱之火不是别的东西;因此,我们会说怒火中烧和复仇之火。这些激情是意图中的“谋杀”,不是行为中的“谋杀”;但他们若不害怕法律,或报复和复仇,就会爆发为行动,如果意图与背叛或残暴连在一起,尤其如此。仇恨就是谋杀,这一点从主的这些话明显看出来:
你们听见有话对古人说,不可杀人;凡杀人的,必有审判的危险。只是我告诉你们,凡贸然向弟兄动怒的,必有审判的危险。凡骂弟兄拉加的,必有面临公会的危险,凡骂弟兄你这蠢货的,必有地狱之火的危险。(马太福音5:21, 22)
这是因为凡属于意图的,也属于意愿,因而本质上属于行为。
255.在灵界,我与一些生活在许多世纪以前,确认其宗教虚假的人交谈过;我发现,他们仍坚定地持守它们。我也与那里一些属于同一宗教,并以同样的方式思考,但没有确认宗教虚假的人交谈过;我发现,经天使教导后,他们弃绝了虚假,接受了真理;这些人得救了,而前者没有得救。死后,每个人都会被天使教导,那些看到真理,并出于真理看到虚假的人被接受,即被接到天堂。然而,只有那些没有确认虚假的人才能看到真理;而那些已经确认的人不愿看到真理,或即便看到真理,他们也会转身离开,要么嘲笑它们,要么歪曲它们。真正的原因在于,确认进入意愿,而意愿才是这个人自己,并随意支配理解力;而纯粹的知识只进入理解力,对意愿没有影响或权力,在人里面只是像一个站在门厅或门口,还没有进到屋里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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