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第五诫 不可杀人
309.在属世意义上,“不可杀人”这条诫命是指不可杀害一个人,不可对他造成任何导致他死亡的伤害,也不可残害他的身体。它也是指不可对人的名字和名声造成任何致命伤害,因为对许多人来说,名字和生命是齐头并进的,或说他们将名声和生命本身视为同等。从广泛意义上说,谋杀包括敌意、仇恨和报复,它们呼出杀戮,或说谋杀就潜伏在它们里面,就像火潜伏在灰烬下的木头中一样。地狱之火不是别的东西;因此,我们会说怒火中烧和复仇之火。这些激情是意图中的“谋杀”,不是行为中的“谋杀”;但他们若不害怕法律,或报复和复仇,就会爆发为行动,如果意图与背叛或残暴连在一起,尤其如此。仇恨就是谋杀,这一点从主的这些话明显看出来:
你们听见有话对古人说,不可杀人;凡杀人的,必有审判的危险。只是我告诉你们,凡贸然向弟兄动怒的,必有审判的危险。凡骂弟兄拉加的,必有面临公会的危险,凡骂弟兄你这蠢货的,必有地狱之火的危险。(马太福音5:21, 22)
这是因为凡属于意图的,也属于意愿,因而本质上属于行为。
第8节 教会来自圣言,对每个人来说,教会的品质取决于他对圣言的理解
243.没有人会怀疑,教会来自圣言,因为前面已经说明,圣言是神性真理(TCR 189-192节);教会的教义来自圣言(TCR 225-233节);与主的结合通过圣言实现(TCR 234-239节)。然而,对圣言的理解构成教会,这一点可能会引起质疑,因为有些人凭他们拥有圣言并阅读它,或听来自圣言的讲道,了解它的字义,就以为他们属于教会。但他们不知道当如何理解圣言中的这段或那段经文;其中一些人并不认为这有多重要。因此,我要在这里证明:构成教会的,不是圣言,而是对圣言的理解;教会的品质取决于那些在教会里的人对圣言的理解,或说这些人对圣言的理解如何,教会就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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