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第五诫 不可杀人
309.在属世意义上,“不可杀人”这条诫命是指不可杀害一个人,不可对他造成任何导致他死亡的伤害,也不可残害他的身体。它也是指不可对人的名字和名声造成任何致命伤害,因为对许多人来说,名字和生命是齐头并进的,或说他们将名声和生命本身视为同等。从广泛意义上说,谋杀包括敌意、仇恨和报复,它们呼出杀戮,或说谋杀就潜伏在它们里面,就像火潜伏在灰烬下的木头中一样。地狱之火不是别的东西;因此,我们会说怒火中烧和复仇之火。这些激情是意图中的“谋杀”,不是行为中的“谋杀”;但他们若不害怕法律,或报复和复仇,就会爆发为行动,如果意图与背叛或残暴连在一起,尤其如此。仇恨就是谋杀,这一点从主的这些话明显看出来:
你们听见有话对古人说,不可杀人;凡杀人的,必有审判的危险。只是我告诉你们,凡贸然向弟兄动怒的,必有审判的危险。凡骂弟兄拉加的,必有面临公会的危险,凡骂弟兄你这蠢货的,必有地狱之火的危险。(马太福音5:21, 22)
这是因为凡属于意图的,也属于意愿,因而本质上属于行为。
118.(2)没有这种救赎,没有人能得救,天使也不能继续处于完好的状态。首先要说明什么是救赎。救赎是指从诅咒或定罪中解脱,从永死中拯救,从地狱中搭救,从魔鬼手中释放被掳的和被捆绑的。主通过征服地狱,建立一个新天堂做到了这一切。人无法以其它方式得救,因为灵界和自然界如此紧密相连,以至于决无法分离。这种联系主要在人们的内层,这些内层被称为他们的灵魂和心智;善人的内层与天使的灵魂和心智联系在一起,而恶人的内层与地狱灵的灵魂和心智联系在一起。这种联系如此紧密,以至于如果天使和灵人从人那里被移除,那么这个人就会像一根木头一样仆倒而死。同样,如果人从天使和灵人那里被移除,那么他们也将不复存在。这清楚表明,为何救赎发生在灵界,又为何在一个教会能在地上建立之前,天堂和地狱必须恢复秩序。事实就是如此,这一点从启示录中非常明显地看出来,在那里,经上说,新天堂形成之后,新耶路撒冷,即新教会,就从它那里降下来(启示录2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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