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309. 就属世之义而言,“不可杀人”这条诫命表示不杀人,不对他造成致命伤害,不残害他的身体。它也表示不对人的名字或声誉做出任何极端伤害,因为对很多人来说,名声与生命同样宝贵。从更广泛的意义上讲,“杀人”包括意欲杀害的敌意、仇恨和报复的情感。杀意就隐含在它们里面,就像藏在木头灰烬下的余火。地狱之火正是这火,不是别的,因此才会有怒火中烧和复仇之火等说法。这些激情是意念层面的“杀人”,不是行为层面的“杀人”。倘若无须顾忌触犯法律、遭到反击或报复,这些激情就会爆发为行动,尤其是意念当中包含背叛或凶残的意味时。从主的话明显可知,这种仇恨就是谋杀:
你们听见有吩咐古人的话:“不可杀人”;又说“杀人者难免受审判。”只是我告诉你们,凡无理向弟兄动怒的,难免地狱之火。(马太福音5:21,22)
原因在于,意念中的一切其实是意愿的行动,因而就是行为。
5.⑶一切受造物里面都有这一体的某种形像。从《圣爱与圣智》各处的说明,尤其从47-51, 55-60, 282-284, 290-295, 313-326, 349-357节可以明显看出,一切受造物里面都有在主里面为一体且作为一体从祂发出的神性之爱与神性智慧的某种形像。我在这些章节解释了神性存在于一切受造物中,因为神造物主,就是永恒之主,从祂自己产生了灵界太阳,并通过这太阳产生了宇宙万物。因此,来自主且主在其中的这太阳,不仅是最初的物质,还是构成一切事物的唯一物质。由于它是唯一的物质,故可推知,这物质就存在于一切受造物中,但照着各自的功用而具有无限多样性。
既然神性之爱与神性智慧在主里面,神性之火与神性光辉在来自祂的太阳里面,既然属灵之热与属灵之光来自那太阳,并且两者构成一体,那么可推知,这一体的某种形像就存在于一切受造物中。这就是为何宇宙万物都与良善和真理有关,事实上与它们的结合有关;或也可说,宇宙万物都与爱和智慧及其结合有关,因为良善属于爱,真理属于智慧。事实上,爱将属于它的一切都称为良善,智慧将属于它的一切都称为真理。在下文我们会看到,这种结合存在于一切受造物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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