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309. 就属世之义而言,“不可杀人”这条诫命表示不杀人,不对他造成致命伤害,不残害他的身体。它也表示不对人的名字或声誉做出任何极端伤害,因为对很多人来说,名声与生命同样宝贵。从更广泛的意义上讲,“杀人”包括意欲杀害的敌意、仇恨和报复的情感。杀意就隐含在它们里面,就像藏在木头灰烬下的余火。地狱之火正是这火,不是别的,因此才会有怒火中烧和复仇之火等说法。这些激情是意念层面的“杀人”,不是行为层面的“杀人”。倘若无须顾忌触犯法律、遭到反击或报复,这些激情就会爆发为行动,尤其是意念当中包含背叛或凶残的意味时。从主的话明显可知,这种仇恨就是谋杀:
你们听见有吩咐古人的话:“不可杀人”;又说“杀人者难免受审判。”只是我告诉你们,凡无理向弟兄动怒的,难免地狱之火。(马太福音5:21,22)
原因在于,意念中的一切其实是意愿的行动,因而就是行为。
25.主通过洁净提供其他人里面良善与真理的结合。这种情况以两种方式发生:一种是试探,另一种是发酵。属灵的试探无非是与发自地狱并影响一个人的邪恶和虚假争战。人通过这些争战从邪恶与虚假中洁净,并且在他里面,良善与真理结合,真理与良善结合。属灵的发酵以许多方式出现,既出现在天上,也出现在地上;但世人不知道它们是何物,或如何发生。有些邪恶和虚假一起被引入社会时,会起到像加入面粉或葡萄汁中的发酵粉那样的作用。这些东西有助于把异质元素分离出来,并把同质元素结合起来,从而产生纯净和清洁。它们就是主说这些话的意思:
天国好像面酵,有妇人拿来,藏在三斗面里,直等全团都发起来。(马太福音13:33; 路加福音13: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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