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309. 就属世之义而言,“不可杀人”这条诫命表示不杀人,不对他造成致命伤害,不残害他的身体。它也表示不对人的名字或声誉做出任何极端伤害,因为对很多人来说,名声与生命同样宝贵。从更广泛的意义上讲,“杀人”包括意欲杀害的敌意、仇恨和报复的情感。杀意就隐含在它们里面,就像藏在木头灰烬下的余火。地狱之火正是这火,不是别的,因此才会有怒火中烧和复仇之火等说法。这些激情是意念层面的“杀人”,不是行为层面的“杀人”。倘若无须顾忌触犯法律、遭到反击或报复,这些激情就会爆发为行动,尤其是意念当中包含背叛或凶残的意味时。从主的话明显可知,这种仇恨就是谋杀:
你们听见有吩咐古人的话:“不可杀人”;又说“杀人者难免受审判。”只是我告诉你们,凡无理向弟兄动怒的,难免地狱之火。(马太福音5:21,22)
原因在于,意念中的一切其实是意愿的行动,因而就是行为。
2.将这些论点与那本书关于创造的说明综合在一起,的确可以明显看出,主的神性之爱和神性智慧的管理就是我们所说的圣治。然而,那本书只是论述了创造本身,没有论述创造之后万物状态的维护,也就是主的管理,所以现在有必要论述这个主题。在这一部分,我将论述神性之爱与神性智慧,或神性良善与神性真理的一体性在受造物中如何得以维护;这一点将按下列顺序来阐述:
⑴宇宙无论作为一个整体,还是在每个细节上,都是由神性之爱通过神性智慧创造的。
⑵神性之爱与神性智慧作为一体从主发出。
⑶一切受造物里面都有这一体的某种形像。
⑷按照圣治,每一个受造物,无论整体还是部分,都应是这样的一体;它若不是这样,就应变成这样。
⑸爱之良善若不与智慧之真理结合,就不是良善;智慧之真理若不与爱之良善结合,就不是真理。
⑹不与智慧之真理结合的爱之良善不是真正的良善,只是貌似良善;不与爱之良善结合的智慧之真理不是真正的真理,只是貌似真理。
⑺主不让任何事物分裂。这意味着事物必须要么专注于良善和真理,要么专注于邪恶和虚假。
⑻某种事物若专注于良善和真理,就是某种事物;但它若专注于邪恶和虚假,就什么都不是。
⑼主的圣治使邪恶和虚假服务于平衡、对照和洁净,从而服务于其他人里面良善和真理的结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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