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第五诫 不可杀人
309.在属世意义上,“不可杀人”这条诫命是指不可杀害一个人,不可对他造成任何导致他死亡的伤害,也不可残害他的身体。它也是指不可对人的名字和名声造成任何致命伤害,因为对许多人来说,名字和生命是齐头并进的,或说他们将名声和生命本身视为同等。从广泛意义上说,谋杀包括敌意、仇恨和报复,它们呼出杀戮,或说谋杀就潜伏在它们里面,就像火潜伏在灰烬下的木头中一样。地狱之火不是别的东西;因此,我们会说怒火中烧和复仇之火。这些激情是意图中的“谋杀”,不是行为中的“谋杀”;但他们若不害怕法律,或报复和复仇,就会爆发为行动,如果意图与背叛或残暴连在一起,尤其如此。仇恨就是谋杀,这一点从主的这些话明显看出来:
你们听见有话对古人说,不可杀人;凡杀人的,必有审判的危险。只是我告诉你们,凡贸然向弟兄动怒的,必有审判的危险。凡骂弟兄拉加的,必有面临公会的危险,凡骂弟兄你这蠢货的,必有地狱之火的危险。(马太福音5:21, 22)
这是因为凡属于意图的,也属于意愿,因而本质上属于行为。
310.本节经文(创世记3:24)的每个字都蕴含着如此众多的最深奥秘,以至于把它们阐明是不可能的。这些奥秘涉及那些在大洪水中灭亡之人的性情,他们的性情完全不同于生活在大洪水之后的人的性情。简言之,他们的第一代祖先,就是构成上古教会的人,是属天人,故拥有被植入他们的属天之种;因此,他们的后裔拥有来自一个属天源头的种子在自己里面。这种子因其属天的源头而具有这种性质,爱主宰整个心智,使它成为一体。因为人的心智由两部分构成,即意愿和理解力。爱或良善属于意愿,信或真理属于理解力。上古之人从爱或良善感知属于信或真理之物,所以他们的心智是一体。拥有一个属天源头的种子有必要留在这个种族的后裔当中;对这些后裔来说,背离真理与良善是极其危险的,因为他们的整个心智会变得如此败坏,以致它在来世几乎不可能恢复。
而那些没有属天之种,只有属灵之种在里面的人,如大洪水之后的人,以及现在的人则不然。他们没有爱,因而没有对良善的意愿在里面,只能被赋予信或对真理的理解。他们能通过信或对真理的理解被引入某种程度的仁爱,但却经由不同的途径,即经由被主植入并通过关于真理的知识或认知和由此产生的良善所获得的良心被引入。因此,他们的状态完全不同于大洪水之前的人的状态。关于这种状态,蒙主的神性怜悯,容后再述(398节)。这些就是现代人完全不知道的奥秘,因为现代人不知道什么叫属天人,甚至不知道什么叫属灵人,更不知道人的心智和生命的性质,以及随之而来的死后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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