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真实的基督教 #306

306.在属灵意义上

306.在属灵意义上上,“孝敬父母”是指崇敬和热爱神和教会。在属灵意义上,“父”是指神,祂是所有人的父亲,“母”是指教会。在天堂,小孩子和天使都不认识其他父和其他母,因为在天堂,他们通过教会从主那里重新出生。因此,主说:

不要称呼地上的人为父,因为只有一位是你们在天上的父。(马太福音23:9)

这话是对天上的孩子和天使说的,不是对地上的孩子和人们说的。在基督教会的主祷文中,主教导了类似的事,即:“我们在天上的父,愿人都尊你的名为圣。”在属灵意义上,“母”是指教会,因为正如地上的母亲用属世食物喂养自己的孩子,教会用属灵食物喂养自己的孩子。这就是为何在圣言中,教会经常被称为“母亲”,如何西阿书:

你们要与你们的母亲争辩;她不是我的妻子,我也不是她的丈夫。(何西阿书2:2, 5)

以赛亚书:

我休你们的母亲,休书在那里呢?(以赛亚书50:1; 以西结书16:46; 19:10)

福音书:

耶稣伸手指着门徒说,凡遵行我天父旨意的人,就是我的弟兄、姐妹和母亲了。(马太福音12:48-50; 马可福音3:33-36; 路加福音8:21; 约翰福音19:25-27)


真实的基督教 #431

431.仁爱的家庭义

431.仁爱的家庭义务是指丈夫对妻子的义务和妻子对丈夫的义务,以及父母对子女的义务和子女对父母的义务,男主人和女主人对仆人,无论男女的义务,并后者对前者的义务。这些义务因与孩子的教育和家庭管理有关,所以如此之多,以至于若列举出来,它们会填满一本书。每个人都被引导出于一种不同于在日常职业中驱动他的爱来履行这些义务。丈夫和妻子出于并照着婚姻之爱来履行他们对彼此的义务;父母出于植入每个人、被称为父母之爱的爱来履行对子女的义务;子女则出于并照着另一种爱来履行对父母的义务,这种爱与服从义务原则或出于责任感的服从紧密相连。但男主人和女主人对他们的仆人,无论男女的义务源于对管理或权威的爱,这爱取决于每个人的心智状态。

然而,婚姻之爱和对子女的爱,连同这些爱的义务和对这些义务的履行,不像履行属于一个人的工作的义务那样产生对邻之爱,因为父母之爱同等地存在于坏人和好人身上,事实上,有时在坏人身上更强烈;此外,这爱也存在于无法形成或发展出仁爱的兽类和鸟类中。众所周知,熊、老虎、蛇,和绵羊、山羊一样爱自己的后代;猫头鹰和鸽子一样爱自己的后代。

至于具体的父母对子女的义务,对那些处于仁爱的人和那些没有处于仁爱的人来说,它们内在是不同的,尽管它们外在看起来是一样的。对那些处于仁爱的人来说,这爱与对邻之爱和对神之爱是结合在一起的;因为他们照着孩子的道德、美德、善意或热情和服务公众的资格或才能、潜力而爱自己的孩子。但对那些没有处于仁爱的人来说,仁爱没有与被称为父母之爱的爱结合;因此,许多这样的父母甚至爱邪恶、不道德和狡诈的孩子胜过良善、道德和谨慎的孩子;因此,他们爱那些对公众无用的孩子胜过那些有用的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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