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第四诫 当孝敬父母,使你的日子得以长久,并使你在地上得福
305.在出埃及记(20:12)和申命记(5:16)如此读到这条诫命。在属世意义,即字义上,“当孝敬父母”是指尊敬父母,服从和关心他们,感谢他们给予的好处。因为他们给孩子提供衣食,把他们引入世界,让他们可以在世界上作为文明道德的人发挥作用;父母还通过宗教戒律把孩子引入天堂,从而不仅为他们提供短暂的兴旺或繁荣,还为他们提供永恒的幸福。父母所做的这一切都是出于他们从主那里所获得的爱,他们代替主来行事。在有限或相对的意义上,这条诫命是指如果父母去世,受监护人要尊敬监护人。从广泛意义上说,这条诫命是指尊敬国王和地方官员,因为他们总体上为所有人提供必需品,就像父母具体地为家庭所做的那样。从最广泛的意义上说,这条诫命是指人们应当爱自己的国家,因为国家支撑或滋养和保护他们;因此,它因父亲这个词而被称为祖国。但父母也必须尊敬他们的国家、国王和地方官员,并教导孩子也这样做,或把这个习惯灌输给孩子。
4.就圣言的灵义而言,“造(或受造,创造)”也表示形成、建立和重生;因此,“造一个新天和一个新地”表示在天上和地上建立一个新教会。这一点从以下经文明显看出来:
将来受造的民,要赞美耶和华。(诗篇102:18)
你发出你的灵,他们便受造。你使地面更新。(诗篇104:30)
雅各啊,创造你的,以色列啊,形成你的,耶和华如此说,因为我救赎了你,我曾提你的名召你,你是属我的;凡称为我名下的人,是我为自己的荣耀创造的,我形成了他,我制作了他。(以赛亚书43:1, 7等等)
这就是为何人的“新造”是指他的改造,因为他被新造,也就是说,他从属世的变成属灵的。因此,一个“新造的人”是指一个改造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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