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第四诫 当孝敬父母,使你的日子得以长久,并使你在地上得福
305.在出埃及记(20:12)和申命记(5:16)如此读到这条诫命。在属世意义,即字义上,“当孝敬父母”是指尊敬父母,服从和关心他们,感谢他们给予的好处。因为他们给孩子提供衣食,把他们引入世界,让他们可以在世界上作为文明道德的人发挥作用;父母还通过宗教戒律把孩子引入天堂,从而不仅为他们提供短暂的兴旺或繁荣,还为他们提供永恒的幸福。父母所做的这一切都是出于他们从主那里所获得的爱,他们代替主来行事。在有限或相对的意义上,这条诫命是指如果父母去世,受监护人要尊敬监护人。从广泛意义上说,这条诫命是指尊敬国王和地方官员,因为他们总体上为所有人提供必需品,就像父母具体地为家庭所做的那样。从最广泛的意义上说,这条诫命是指人们应当爱自己的国家,因为国家支撑或滋养和保护他们;因此,它因父亲这个词而被称为祖国。但父母也必须尊敬他们的国家、国王和地方官员,并教导孩子也这样做,或把这个习惯灌输给孩子。
729.然而,那些在婴儿或童年时期死亡,没有达到配得上靠近圣餐年龄的人,被主通过洗礼引入天堂;因为正如洗礼那一章(TCR 677-680节)所说明的,在灵界,洗礼就是引入基督教会,同时插入到灵界的基督徒当中。在那里,教会和天堂为一;因此,对那些在那里的人来说,引入教会也就是引入天堂。随着他们在主的指导下接受教育,他们越来越重生,成为祂的孩子,因为他们不认识别的父。然而,在基督教会之外出生的婴儿和儿童,在接受了对主之信后,就通过其它方法,而不是通过洗礼被引入分配给他们宗教的天堂;但他们不与那些在基督天堂的人混和。事实上,全世界没有一个民族是不可以得救的,只要它承认神,并正确地生活;因为主救赎了他们众人,每个人生来都是属灵的,由此拥有接受救赎礼物的能力。那些接受主,也就是拥有对主之信,没有过邪恶生活的人,被称为:神的儿子,从神生的(约翰福音1:12-13; 11:52);天国之子(马太福音13:38);承受者(马太福音19:29; 25:34);主的门徒也被称为儿子(约翰福音13:33);所有天使也是如此(约伯记1:6; 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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