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第四诫 当孝敬父母,使你的日子得以长久,并使你在地上得福
305.在出埃及记(20:12)和申命记(5:16)如此读到这条诫命。在属世意义,即字义上,“当孝敬父母”是指尊敬父母,服从和关心他们,感谢他们给予的好处。因为他们给孩子提供衣食,把他们引入世界,让他们可以在世界上作为文明道德的人发挥作用;父母还通过宗教戒律把孩子引入天堂,从而不仅为他们提供短暂的兴旺或繁荣,还为他们提供永恒的幸福。父母所做的这一切都是出于他们从主那里所获得的爱,他们代替主来行事。在有限或相对的意义上,这条诫命是指如果父母去世,受监护人要尊敬监护人。从广泛意义上说,这条诫命是指尊敬国王和地方官员,因为他们总体上为所有人提供必需品,就像父母具体地为家庭所做的那样。从最广泛的意义上说,这条诫命是指人们应当爱自己的国家,因为国家支撑或滋养和保护他们;因此,它因父亲这个词而被称为祖国。但父母也必须尊敬他们的国家、国王和地方官员,并教导孩子也这样做,或把这个习惯灌输给孩子。
586.人只能逐渐重生,这一点可通过存在于自然界中的一切事物,无论总体还是细节来说明。一棵树不能在一天之内完全成熟,而是先从种子开始生长,然后从根生长,后来从形成茎或变成树干的嫩芽生长,再由此开枝散叶,最后开花和结果。小麦或大麦也不能在一天之内成熟、收割;房子不是一天建成的,人不是一天就长足身量,更不用说获得智慧了;教会也不是一天建立和完善的;除非从一个起点开始,否则就不可能有朝向目的的任何发展。那些对重生持有不同概念的人对仁爱和信仰一无所知,也完全不知道它们每一个都照着人与主的合作而增长。由此清楚可知,实现重生的方式类似于人受孕、在子宫里孕育、出生和接受教育的方式。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