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第四诫 当孝敬父母,使你的日子得以长久,并使你在地上得福
305.在出埃及记(20:12)和申命记(5:16)如此读到这条诫命。在属世意义,即字义上,“当孝敬父母”是指尊敬父母,服从和关心他们,感谢他们给予的好处。因为他们给孩子提供衣食,把他们引入世界,让他们可以在世界上作为文明道德的人发挥作用;父母还通过宗教戒律把孩子引入天堂,从而不仅为他们提供短暂的兴旺或繁荣,还为他们提供永恒的幸福。父母所做的这一切都是出于他们从主那里所获得的爱,他们代替主来行事。在有限或相对的意义上,这条诫命是指如果父母去世,受监护人要尊敬监护人。从广泛意义上说,这条诫命是指尊敬国王和地方官员,因为他们总体上为所有人提供必需品,就像父母具体地为家庭所做的那样。从最广泛的意义上说,这条诫命是指人们应当爱自己的国家,因为国家支撑或滋养和保护他们;因此,它因父亲这个词而被称为祖国。但父母也必须尊敬他们的国家、国王和地方官员,并教导孩子也这样做,或把这个习惯灌输给孩子。
578.人若不与主合作,会是什么样,或说他的状态是什么,这一点可通过以下对比来说明。当他对天堂和教会的属灵事物有一种感知和感觉时,就好像某种令人不悦或不和谐的东西流入,比如一股难闻的气味钻进鼻子,一种不和谐的声音传到耳朵,一幅可怕的景象映入眼帘,或一种恶心的味道影响舌头。如果仁爱的快乐或信仰的愉悦真的流入那些处于邪恶和虚假的快乐之人的心智的属灵有机体,如果这种快乐和愉悦被强加在他们身上,他们就会感到痛苦和折磨,最终陷入昏厥。由于心智是一个由连续不断的螺旋构成的有机体,所以对这些人来说,或在这种情况下,它会像蚁丘上的蛇一样盘绕和扭动起来。事实就是这样,这一点已经通过灵界的大量经历向我充分证明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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