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第四诫 当孝敬父母,使你的日子得以长久,并使你在地上得福
305.在出埃及记(20:12)和申命记(5:16)如此读到这条诫命。在属世意义,即字义上,“当孝敬父母”是指尊敬父母,服从和关心他们,感谢他们给予的好处。因为他们给孩子提供衣食,把他们引入世界,让他们可以在世界上作为文明道德的人发挥作用;父母还通过宗教戒律把孩子引入天堂,从而不仅为他们提供短暂的兴旺或繁荣,还为他们提供永恒的幸福。父母所做的这一切都是出于他们从主那里所获得的爱,他们代替主来行事。在有限或相对的意义上,这条诫命是指如果父母去世,受监护人要尊敬监护人。从广泛意义上说,这条诫命是指尊敬国王和地方官员,因为他们总体上为所有人提供必需品,就像父母具体地为家庭所做的那样。从最广泛的意义上说,这条诫命是指人们应当爱自己的国家,因为国家支撑或滋养和保护他们;因此,它因父亲这个词而被称为祖国。但父母也必须尊敬他们的国家、国王和地方官员,并教导孩子也这样做,或把这个习惯灌输给孩子。
第九章 悔改
509.论述了信仰(TCR 336-391节)、仁爱(TCR 392-462节)和自由意志或自由选择(TCR 463-508节)之后,按顺序接下来是悔改,因为没有悔改,真实的信仰和真正的仁爱是不可能的;没有自由意志或自由选择,没有人能悔改。此外,现在论述悔改,是因为接下来的一章论述的主题是重生(TCR 571-625节);在使人在神眼里可憎的更严重的邪恶被移除之前,没有人能重生;而邪恶的移除只有通过悔改才能实现。一个未重生的人不就是一个不悔改的人吗?一个不悔改的人不就像一个处于昏睡状态,对罪一无所知,因而把它珍藏在怀里,每天亲吻它,就像通奸者亲吻他床上的妓女一样的人吗?但为了清楚说明什么是悔改和它所产生的效果,对它的论述要分为几个章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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