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第四诫 当孝敬父母,使你的日子得以长久,并使你在地上得福
305.在出埃及记(20:12)和申命记(5:16)如此读到这条诫命。在属世意义,即字义上,“当孝敬父母”是指尊敬父母,服从和关心他们,感谢他们给予的好处。因为他们给孩子提供衣食,把他们引入世界,让他们可以在世界上作为文明道德的人发挥作用;父母还通过宗教戒律把孩子引入天堂,从而不仅为他们提供短暂的兴旺或繁荣,还为他们提供永恒的幸福。父母所做的这一切都是出于他们从主那里所获得的爱,他们代替主来行事。在有限或相对的意义上,这条诫命是指如果父母去世,受监护人要尊敬监护人。从广泛意义上说,这条诫命是指尊敬国王和地方官员,因为他们总体上为所有人提供必需品,就像父母具体地为家庭所做的那样。从最广泛的意义上说,这条诫命是指人们应当爱自己的国家,因为国家支撑或滋养和保护他们;因此,它因父亲这个词而被称为祖国。但父母也必须尊敬他们的国家、国王和地方官员,并教导孩子也这样做,或把这个习惯灌输给孩子。
468.“树”表示人,这一点可从以下圣言经文看出来;以西结书:
田野的一切树木都必知道我耶和华使高树矮小,矮树高大,青树枯干,枯树发旺。(以西结书17:24)
诗篇:
以律法为快乐的人是有福的。他要像一棵树栽在溪水旁,按节候结果子。(诗篇1:1-3; 耶利米书17:3)
又:
结果的树木,当赞美耶和华。(诗篇148:7, 9)
又:
耶和华的树得到了充分的灌溉。(诗篇104:16)
马太福音:
斧子已经放在树根上;凡不结好果子的树,都要砍下来。(马太福音3:10; 7:16-21)
又:
你们或以为树好,果子也好,树坏,果子也坏;因为凭果子就能认出树来。(马太福音12:33; 路加福音6:43, 44)
以西结书:
我必点火,吞灭一切青树和枯树。(以西结书20:47)
由于“树”表示人,所以这是一条律例:
在迦南地,不可作食物的树的果子,必如未受割礼的。(利未记19:23, 24)
由于橄榄树表示属天教会的人,所以经上论到那两个说预言的见证人说:
他们就是那两棵橄榄树,站在全地之神旁边。(启示录11:4; 撒迦利亚书4:3, 11, 12)
诗篇:
我就像神家里的青橄榄树。(诗篇52:8)
耶利米书:
从前耶和华给你起名,叫青橄榄树,又可爱又结华美的果子。(耶利米书11:16, 17)
此外还有其它经文,这些经文因数量太多而不再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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