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第四诫 当孝敬父母,使你的日子得以长久,并使你在地上得福
305.在出埃及记(20:12)和申命记(5:16)如此读到这条诫命。在属世意义,即字义上,“当孝敬父母”是指尊敬父母,服从和关心他们,感谢他们给予的好处。因为他们给孩子提供衣食,把他们引入世界,让他们可以在世界上作为文明道德的人发挥作用;父母还通过宗教戒律把孩子引入天堂,从而不仅为他们提供短暂的兴旺或繁荣,还为他们提供永恒的幸福。父母所做的这一切都是出于他们从主那里所获得的爱,他们代替主来行事。在有限或相对的意义上,这条诫命是指如果父母去世,受监护人要尊敬监护人。从广泛意义上说,这条诫命是指尊敬国王和地方官员,因为他们总体上为所有人提供必需品,就像父母具体地为家庭所做的那样。从最广泛的意义上说,这条诫命是指人们应当爱自己的国家,因为国家支撑或滋养和保护他们;因此,它因父亲这个词而被称为祖国。但父母也必须尊敬他们的国家、国王和地方官员,并教导孩子也这样做,或把这个习惯灌输给孩子。
228.由此可见,那些没有教义而阅读圣言的人,在一切真理上都处于模糊。他们的心智摇摆不定,容易出错,并向异端敞开;如果这些异端受到权威的青睐和支持,如果他们自己的名声没有受到威胁,那么他们就会热切地拥抱这些异端。对这些人来说,圣言就像没有光的灯台;他们似乎在阴影中看到很多东西,而事实上,他们几乎什么都没有看到,什么都不理解,因为教义是唯一的灯,或唯有教义光照人。我曾看到这些人被天使检查,结果发现,他们能从圣言中证实他们所喜欢的任何观点,尤其证实与他们自己的爱,或他们所结交之人的爱有关的任何观点。我还看到他们被剥去衣服,这是一个迹象,表明他们缺乏真理;因为在灵界,衣服就是真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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