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真实的基督教 #305

第四诫 当孝敬父母

第四诫  当孝敬父母,使你的日子得以长久,并使你在地上得福

305.在出埃及记(20:12)和申命记(5:16)如此读到这条诫命。在属世意义,即字义上,“当孝敬父母”是指尊敬父母,服从和关心他们,感谢他们给予的好处。因为他们给孩子提供衣食,把他们引入世界,让他们可以在世界上作为文明道德的人发挥作用;父母还通过宗教戒律把孩子引入天堂,从而不仅为他们提供短暂的兴旺或繁荣,还为他们提供永恒的幸福。父母所做的这一切都是出于他们从主那里所获得的爱,他们代替主来行事。在有限或相对的意义上,这条诫命是指如果父母去世,受监护人要尊敬监护人。从广泛意义上说,这条诫命是指尊敬国王和地方官员,因为他们总体上为所有人提供必需品,就像父母具体地为家庭所做的那样。从最广泛的意义上说,这条诫命是指人们应当爱自己的国家,因为国家支撑或滋养和保护他们;因此,它因父亲这个词而被称为祖国。但父母也必须尊敬他们的国家、国王和地方官员,并教导孩子也这样做,或把这个习惯灌输给孩子。


真实的基督教 #127

127.这两件事,即

127.这两件事,即救赎和十字架受难,必须被视为不同;否则,人的心智就像一艘船撞上流沙或岩石,与舵手、船长和船员一起失事;也就是说,它在属于主拯救的一切事上都犯了错。因为没有这两件事彼此不同的观念,人就像在梦中一样,看到想象的事物,并从中得出结论,以为它们是真的,而事实上,它们是荒诞不经的;或他就像一个人在夜里行走,抓住某棵树的叶子,以为它们是人的头发,走近时把自己的头发缠在树枝上。虽然救赎和十字架受难是两回事,但它们在拯救方面却构成一体;因为主通过与父合一而成为永恒的救赎主,这种合一通过十字架受难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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