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真实的基督教 #305

305.这条诫命出自

305.这条诫命出自《出埃及记》(20:12)和《申命记》(5:16)。“当孝敬父母”的属世之义或字义,是指当尊敬父母,顺从他们,关心他们,对他们的慈爱行为表达感激。这些慈爱行为包括供养子女吃穿,把他们带向社会,以便让他们过上文明、体面的生活;教导子女宗教戒律,把他们带入天堂。父母以此为子女预备世俗的幸福和永恒的幸福。父母如此行是由于他们从主所得的仁爱,他们站在主的立场上行事。它还有一层意思,就是如果父母过世了,受监护人要尊敬自己的监护人。
从更广泛的意义上讲,这条诫命是指当尊敬国王和地方官员,对我们来说,就是尊敬我们的国家主席和各级政府。因为他们从总体上为所有人提供生活保障,就像父母提供具体的生活保障一样。从最广泛的意义上讲,这条诫命是指人们应当热爱自己的国家,因为国家为我们提供支撑和保护,所以它被称为祖国(fatherland from father或motherland)。实际上,父母也必须尊敬我们的国家、国家元首和各级政府,并将这种观念植入到子女心中。

圣治 #10

10.⑸爱之良善若不

10.⑸爱之良善若不与智慧之真理结合,就不是良善;智慧之真理若不与爱之良善结合,就不是真理。其原因在于良善与真理的起源。良善起源于主,真理同样起源于主,因为主是良善本身与真理本身,两者在主里面为一。这就是为何天上天使和地上世人里面的良善若不与真理结合,就不是真正的良善;真理若不与良善结合,就不是真正的真理。众所周知,一切良善和一切真理都来自主。因此,由于良善与真理构成一体,真理与良善构成一体,故可推知,为了良善成为真正的良善,真理成为真正的真理,它们必须在接受者,就是天上的天使和地上的世人里面构成一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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