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303.在属天意义上,这条诫命是指与主的结合和随之而来的平安,因为那时受到保护,远离地狱。安息日表示休息,在至高意义上表示平安或和平;因此,主被称为“和平的君”,祂也称自己为和平或平安,这一点从以下经文明显看出来;以赛亚书:
因有一婴孩为我们而生,有一子赐给我们;政权必担在祂的肩头上;祂名称为奇妙、策士、神、勇士、永在的父、和平的君。祂的政权与平安必加增无穷。(以赛亚书9:6, 7)
约翰福音:
耶稣说,我留下平安给你们,我将我的平安赐给你们。(约翰福音14:27)
又:
耶稣说,我将这些事告诉你们,是要叫你们在我里面有平安。(约翰福音16:33)
以赛亚书:
那报好消息,传平安,说,你的王掌权了,这人的脚登山何等佳美。(以赛亚书52:7)
诗篇:
耶和华救赎我的灵魂得平安。(诗篇55:18)
以赛亚书:
耶和华的工作是平安;公义的劳碌是休息和永远的安稳,我的百姓必住在平安的居所、安稳的帐棚、平静的安歇所。(以赛亚书32:17, 18)
路加福音:
耶稣对祂差出去的七十个人说,无论进哪一家,先说,愿平安归与这家;那里若有平安之子,你们的平安就必临到那家。(路加福音10:6, 8; 马太福音10:12-14)
诗篇:
耶和华要向祂的百姓讲和平。公义和平安彼此亲吻。(诗篇85:8, 10)
约翰福音:
当主自己向门徒显现时,祂说,愿平安归于你们。(约翰福音20:19, 21, 28)
此外,以赛亚书(65, 66章等)论述了人们将要进入的平安状态来自主;那些被接到现在主正在建立的新教会之人将进入这种状态。从《天堂与地狱》(284-290节)可以看出,平安,就是天堂天使和那些在主里面的人所享有的平安,本质上是什么。由此明显可知,为何主称自己为“安息日的主”,即休息和平安的主。
41.不过,由于这与表象相反,所以若不加以证明,恐怕难以令人信服;既然它只能通过人的身体感官所能感知到的那类事物来证明,那么我们将通过这类事物来证明。人有五种外在感觉,就是触觉、味觉、嗅觉、听觉、视觉。触觉的主体是包裹人的皮肤,正是皮肤的物质与形式使皮肤去感觉凡触碰它之物。触觉并非存在于所触及之物中,而是存在于皮肤的物质与形式中,它们才是主体;感觉本身无非是触碰之物对主体的一种影响。味觉也一样;这种感觉只是舌头的物质与形式所受到的一种影响;舌头是主体。嗅觉同样如此;众所周知,气味影响鼻孔,并在鼻孔中被感觉到,嗅觉是气味散发物触及鼻孔而对它产生的一种影响。听觉同理,它似乎出自声源,但实际上在耳中,是对耳朵的物质与形式的一种影响;听觉在耳朵之外只是一种表象。
视觉也是如此,当人观看远处的物体时,视觉似乎在那里,但实际上在眼睛里,眼睛才是主体,视觉同样是对主体的一种影响。距离完全是根据居间物,或物体的缩小和随之的模糊而得出的关于空间的判断,物体的图像是根据入射角度在眼睛内部产生的。由此明显可知,视觉并非从眼睛发出落到物体上,而是物体的图像进入眼睛,影响了它的物质与形式。听觉和视觉是一样的道理;听觉并非从耳朵发出捕捉声音,而是声音进入耳朵并影响了它。
从这些例证可以看出,对产生感觉的物质与形式的影响并非脱离主体的某种事物,只是在主体里面造成一种变化,无论之前还是之后,主体依然是那个主体。由此可知,视觉、听觉、嗅觉、味觉和触觉并非从它们的器官流出的某种发散物,就其物质与形式而言,它们就是器官本身;当器官受到影响时,感觉便产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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