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302.就属灵之义而言,这条诫命表示人经主的改造与重生。“六日劳碌”表示与肉体及其情欲的争战,同时表示与恶和假争战,它们通过地狱被植入人内。“第七日”则表示人与主结合,并因此重生。在下文有关改造与重生的章节将说明,只要这样的争战继续,人就忙于属灵的劳碌;但当他重生后,就可安息。在此将这些重点列出来:
①重生类似一个人的受孕、在子宫内孕育、出生和接受教育。②新生的第一步就是所谓的改造,这一过程涉及理解力;第二步则是所谓的重生,这一过程涉及意愿,并由此涉及理解力。③内在人必须先被改造,然后外在人通过内在人被改造。④此时,内在人与外在人会进行争战,得胜的这一方会主宰另一方。⑤重生者会有一个新意愿和一个新理解力等等。
就属灵之义而言,这条诫命象征人的改造与重生,因为它们与主的劳碌、与地狱的争战、胜过地狱和随之而来的安息是一致的。主改造和重生人,使之变得属灵的方式,与祂荣耀祂的人身,使之为圣的方式是一样的。这就是“跟从祂”这一命令的含义。主有争战,它们被称为劳碌,这一点可从《以赛亚书》(53和63章)明显看出来。论及人时,类似的事也被称为“劳碌”,这一点可从《以赛亚书》(65:23)和《启示录》(2:2,3)明显看出来。
410.启8:11.“这星名叫苦艾;众水的第三部分变为苦艾”表示地狱的虚假,就是他们的自我聪明的源头,圣言的一切真理都通过这些虚假被歪曲了。“星”表示他们的自我聪明,这聪明源于地狱之爱所产生的骄傲(AR 408节)。“名”表示它的品质(AR 81, 122, 165节);“苦艾”(或茵陈)表示地狱的虚假,稍后会说一说这虚假;“水”表示真理(AR 50节),在此表示圣言的真理,因为主题与信有关;“第三部分”表示一切或所有,如前所述;把这些合成一个意思,就产生上述含义。“苦艾”因强烈的苦味而表示地狱的虚假,它的苦味使食物与喝的变得可憎。因此,在以下经文中,“苦艾”表示这种虚假;耶利米书:
看哪,我必将苦艾给这百姓吃,又将苦胆水给他们喝。(耶利米书9:14, 15)
又:
耶和华论到先知如此说:看哪,我必使他们吃苦艾,使他们喝苦胆水;因为伪善从耶路撒冷的先知那里出来进入全地。(耶利米书23:15)
阿摩司书:
你们使公平变为苦胆,使公义的果子变为苦艾。(阿摩司书5:7; 6:12)
申命记:
惟恐你们当中有根生出苦胆和苦艾来。(申命记29:18)
由于和此处论述的教会一样,犹太教会歪曲了圣言的一切真理,主通过祂受难的一切,通过允许犹太人像对待圣言一样对待祂来代表这一点,因为祂是圣言,所以:
他们给祂掺了苦胆(苦胆就像苦艾)的醋,祂尝了,却不肯喝。(马太福音27:34; 马可福音15:23; 诗篇69:21)
由于犹太教会是这样,所以经上如此描述它:
他用苦楚充满我,使我饱饮苦艾。(耶利米哀歌3:15, 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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