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真实的基督教 #299

299.就属天之义而

299.就属天之义而言,“妄称神之名”表示主针对法利赛人所说的话:人一切的罪和亵渎的话,都可得赦免,惟独亵渎圣灵,总不得赦免。(马太福音12:31,32)
“亵渎圣灵”表示亵渎主之人身的神性和圣言的神圣。在属天或至高之义上,“耶和华神的名”表示主的神性人身,这可从以下经文明显看出来:
耶稣说:“父啊!荣耀祢的名。”有声音从天上来,说:“我已经荣耀了我的名,还要再荣耀” 。(约翰福音12:28)
你们奉我的名无论求什么,我必成就,叫父因儿子得荣耀。你们若奉我的名求什么,我必成就。(约翰福音14:13,14)
这也是主祷文中“尊祢的名为圣”(马太福音6:9)的属天之义,同样是《出埃及记》(23:21)、《以赛亚书》(63:16)中之“名”的属天之义。因为惟独亵渎圣灵,总不得赦免(如马太福音12:31,32所述),这就是此诫命的属天之义,它后面还加了一句:“因为妄称耶和华名的,耶和华必不以他为无罪。”

揭秘启示录 #795

795.让我们举例说

795.让我们举例说明这一点。谁看不出那些在巴比伦的人寻求并探究如何确认这一巨大虚假:圣餐中的饼和酒应当分开,饼是给平信徒的,酒是给神职人员的?仅仅阅读特伦托会议上所颁布并由教皇诏书批准的坚振圣事,就可以看出这一点,内容如下:一经祝圣,耶稣基督的真身体和真血,连同祂的灵魂和神性,就真实、实在且体质性地包含在饼和酒中,凭这些话的力量,祂的身体临在于饼的形式或表象之下,祂的血临在于酒的形式或表象之下;不过,身体本身临在于酒的形式或表象之下,血临在于饼的形式或表象之下,灵魂临在于这两者之下,凭的是属世联系和伴随的力量,主基督的各个部分由此彼此结合,祂的神性则因与其身体和灵魂的令人赞叹的位格合一(而临在);包含在每一种形式之下的与包含在两者之下的一样多(译注:天主教教义认为,领受饼或酒的任一部分即等同于领受完整的基督);全部而完整的基督临在于饼的形式或表象之下,并临在于这个形式或表象的每个部分之下,完整的基督也临在于酒的形式或表象及其各个部分之下。此外,这水必须与酒混和。这些是他们的原话;连他们自己都承认,这些话违背主话语的力量。凡具有正常判断力的人,谁看不出,此处真理本身被他们的推理颠倒了,变成了虚假?而正直的人只会从心里憎恶这些推理。但这是为什么呢?难道只是为了他们称之为赎罪祭的至圣至纯、里面只有神圣之物的弥撒?他们通过弥撒将神圣注入人们的身体感官,同时将黑夜注入信仰和属灵生命的一切事物,而这是为了他们可以在幽暗中获得统治和利益。这不也是为了植入关于他们事工的观念,让人们以为他们的事工充满主,主在它们里面,为了避免他们感到疲累,就为他们准备了酒,为了防止他们喝醉,酒里必须掺水吗?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