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299.就属天之义而言,“妄称神之名”表示主针对法利赛人所说的话:人一切的罪和亵渎的话,都可得赦免,惟独亵渎圣灵,总不得赦免。(马太福音12:31,32)
“亵渎圣灵”表示亵渎主之人身的神性和圣言的神圣。在属天或至高之义上,“耶和华神的名”表示主的神性人身,这可从以下经文明显看出来:
耶稣说:“父啊!荣耀祢的名。”有声音从天上来,说:“我已经荣耀了我的名,还要再荣耀” 。(约翰福音12:28)
你们奉我的名无论求什么,我必成就,叫父因儿子得荣耀。你们若奉我的名求什么,我必成就。(约翰福音14:13,14)
这也是主祷文中“尊祢的名为圣”(马太福音6:9)的属天之义,同样是《出埃及记》(23:21)、《以赛亚书》(63:16)中之“名”的属天之义。因为惟独亵渎圣灵,总不得赦免(如马太福音12:31,32所述),这就是此诫命的属天之义,它后面还加了一句:“因为妄称耶和华名的,耶和华必不以他为无罪。”
763.启18:7.“她怎样荣耀自己,怎样奢华生活,也要怎样给她折磨悲哀”表示他们内心因统治而欢喜,他们的心智和身体因财富而得意到何等程度,他们死后就因被推翻和嘲笑,并因贫穷和困苦而经历内在的痛苦到何等程度。“她怎样荣耀自己”表示在他们内心因统治而欢喜的程度上,因为他们由此荣耀自己。“怎样奢华生活”表示在他们的心智和身体因财富而得意,以及由此而来的快乐和愉悦的程度上,如前所述(AR 759节)。“给她折磨”表示因统治被推翻和那时的嘲笑所导致的内在痛苦;他们死后的折磨不是来自其它源头;“给她悲哀”表示因贫穷和困苦所导致的内在痛苦;这是他们死后悲哀的原因。
出于自我之爱对统治属于主的一切,也就是天堂和教会的一切的爱之快乐,死后就会变成这种折磨;对那些处于上述对统治的爱之人来说,对用源于富裕的快乐充满心智和身体的爱之愉悦,死后就会变成这种悲哀。因为从爱发出的快乐和愉悦构成每个人的生命;因此,当这些变成对立面时,它们就变成折磨和悲哀。这些就是圣言中地狱的“折磨”所指的报应和惩罚;因此,那里的“火”是指对主,对天堂和教会的一切的仇恨。在先知书,类似的话论及巴别,如耶利米书:
我必在你们眼前报复巴别,因他们在锡安所行的一切邪恶。(耶利米书51:24)
又:
荒废者必临到巴别,因为报应的神耶和华必定施行报应。(耶利米书51:56)
以赛亚书:
你的威势下到地狱,你下面铺的是虫(折磨,就是内在的痛苦);你心里曾说,我要升到诸天,我要高举我的宝座在神的众星以上,我要与至高者同等;然而,你必被丢入地狱;凡看见你的都必说,这就是那使大地战抖,使列国震动的人吗?(以赛亚书14:11, 13-17)
这话论及路西弗,他在那里是巴别,这从以赛亚书(14:4, 22)明显看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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