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299.就属天之义而言,“妄称神之名”表示主针对法利赛人所说的话:人一切的罪和亵渎的话,都可得赦免,惟独亵渎圣灵,总不得赦免。(马太福音12:31,32)
“亵渎圣灵”表示亵渎主之人身的神性和圣言的神圣。在属天或至高之义上,“耶和华神的名”表示主的神性人身,这可从以下经文明显看出来:
耶稣说:“父啊!荣耀祢的名。”有声音从天上来,说:“我已经荣耀了我的名,还要再荣耀” 。(约翰福音12:28)
你们奉我的名无论求什么,我必成就,叫父因儿子得荣耀。你们若奉我的名求什么,我必成就。(约翰福音14:13,14)
这也是主祷文中“尊祢的名为圣”(马太福音6:9)的属天之义,同样是《出埃及记》(23:21)、《以赛亚书》(63:16)中之“名”的属天之义。因为惟独亵渎圣灵,总不得赦免(如马太福音12:31,32所述),这就是此诫命的属天之义,它后面还加了一句:“因为妄称耶和华名的,耶和华必不以他为无罪。”
754.“另有一位有大权柄的天使从天降下,地就因他的荣耀发光”表示通过神性真理从天堂而降的主的强大流注,祂的教会由此处于天堂之光。“天使”表示主;“一位天使从天降下”表示主的流注从天堂而降;“有大权柄”表示强大的流注;“地就因他的荣耀发光”表示教会通过神性真理处于来自主的天堂之光。在圣言中,“一位天使”和“诸天使”是指主(可参看AR 258, 344, 465, 649, 657, 718节)。“降下”表示流入,因为这话论及主。“地”表示教会(AR 285, 721节)。“荣耀”论及并表示神性真理(AR 249, 629节)。之所以说处于天堂之光的神性真理,是因为从主发出的神性真理就是天堂之光,这光光照天使们,并构成他们的智慧。现在之所以提到通过神性真理而来的主的流注,以及教会通过它所获得的光照,是因为通过这流注,那些处于虚假的人与那些处于真理的人分离;同样,真理之光也使得虚假显露出自己真实的样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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