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299.就属天之义而言,“妄称神之名”表示主针对法利赛人所说的话:人一切的罪和亵渎的话,都可得赦免,惟独亵渎圣灵,总不得赦免。(马太福音12:31,32)
“亵渎圣灵”表示亵渎主之人身的神性和圣言的神圣。在属天或至高之义上,“耶和华神的名”表示主的神性人身,这可从以下经文明显看出来:
耶稣说:“父啊!荣耀祢的名。”有声音从天上来,说:“我已经荣耀了我的名,还要再荣耀” 。(约翰福音12:28)
你们奉我的名无论求什么,我必成就,叫父因儿子得荣耀。你们若奉我的名求什么,我必成就。(约翰福音14:13,14)
这也是主祷文中“尊祢的名为圣”(马太福音6:9)的属天之义,同样是《出埃及记》(23:21)、《以赛亚书》(63:16)中之“名”的属天之义。因为惟独亵渎圣灵,总不得赦免(如马太福音12:31,32所述),这就是此诫命的属天之义,它后面还加了一句:“因为妄称耶和华名的,耶和华必不以他为无罪。”
741.“但他们一时之间,要和兽同得权柄,与王一样”表示圣言在他们中间有能力或力量,他们通过圣言而有能力或力量,就好像他们处于它的神性真理。“和兽同得权柄”表示与圣言一起有能力,因而圣言在他们中间有能力或力量,他们通过圣言而有能力或力量。“得权柄”表示强有力,“兽”表示圣言(AR 723节);“与王一样”表示就好像他们处于来自圣言的神性真理。“王”表示那些处于来自圣言的神性真理的人,抽象地说,表示圣言的神性真理(AR 20, 664, 704, 740节);“一时之间”表示一段时间,以及在某种程度上。由此明显可知,“他们一时之间,要和兽同得权柄,与王一样”表示圣言在他们中间有能力或力量,他们通过圣言而有能力或力量,就好像他们处于它的神性真理。说这些话是因为他们承认,圣言是神所默示的,因此,教会因圣言而为一个教会。但他们仍然没有从圣言中汲取神性真理,只得出这些总体真理,即:要唯独敬拜神,不可拜任何人像神一样;赐给彼得的权柄本身不是神性,而打开和关闭天堂的,是神性,这神性不在任何人自己的权力范围内。他们从圣言来证实这些真理;但在其他不听从圣言的人面前,他们从理性来证实,从天堂出来的持续不断的流注将这理性赋予凡想要处于真理的人。他们不再进一步发展,也不再从圣言中汲取信仰和生活的教义,这属于主的圣治,因为他们在外在,或形式上仍依附于天主教或它的宗教说服;免得真理与虚假混在一起,由此产生一种内在冲突或斗争,就像造成骚动的发酵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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