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299.就属天之义而言,“妄称神之名”表示主针对法利赛人所说的话:人一切的罪和亵渎的话,都可得赦免,惟独亵渎圣灵,总不得赦免。(马太福音12:31,32)
“亵渎圣灵”表示亵渎主之人身的神性和圣言的神圣。在属天或至高之义上,“耶和华神的名”表示主的神性人身,这可从以下经文明显看出来:
耶稣说:“父啊!荣耀祢的名。”有声音从天上来,说:“我已经荣耀了我的名,还要再荣耀” 。(约翰福音12:28)
你们奉我的名无论求什么,我必成就,叫父因儿子得荣耀。你们若奉我的名求什么,我必成就。(约翰福音14:13,14)
这也是主祷文中“尊祢的名为圣”(马太福音6:9)的属天之义,同样是《出埃及记》(23:21)、《以赛亚书》(63:16)中之“名”的属天之义。因为惟独亵渎圣灵,总不得赦免(如马太福音12:31,32所述),这就是此诫命的属天之义,它后面还加了一句:“因为妄称耶和华名的,耶和华必不以他为无罪。”
661.“都站在玻璃海边,拿着神的竖琴”表示灵界边界上的基督天堂,和那里的人当中的仁之信。由于“玻璃海”表示那些的确有某种宗教和敬拜,但却没有生活良善之人的聚集(AR 659节),所以约翰看到的那些“站在玻璃海边”的人表示灵界边界上的基督天堂,该天堂由那些拥有宗教和敬拜,也拥有生活良善的人构成,因为他们“战胜了兽、兽像”。前一章论述了高层基督天堂;与羔羊一起站在锡安山上的“十四万四千人”就是指那些构成该天堂的人(AR 612-625节)。“竖琴”表示出于属灵真理对主的称谢(AR 276, 616节)。属灵真理属于源于仁爱的信仰。约翰看到他们拿着竖琴,听见他们唱歌,如接下来所提到的,这是一种源于仁之信的称谢的代表。在灵界,在天堂天使的思维和随之而来的说话声音中的情感在下面听起来各不相同,要么像水声,要么像雷声,如前所述(启14:2),要么像号声,如前所述(启4:1),要么如此处,像竖琴声,也如前所述(启5:8; 14:2);然而,它们不是发出声音的水,也不是打雷的雷声,不是发出声音的号筒或竖琴,事实上,它们同样不是歌;但天使们照其情感和由此而来的思维的交谈和称谢在下面听上去就是这样,从中可以感知到他们的爱和智慧的品质。这些声音被听到了,这一点是由于情感与声音,并思维与言语的对应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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