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299.就属天之义而言,“妄称神之名”表示主针对法利赛人所说的话:人一切的罪和亵渎的话,都可得赦免,惟独亵渎圣灵,总不得赦免。(马太福音12:31,32)
“亵渎圣灵”表示亵渎主之人身的神性和圣言的神圣。在属天或至高之义上,“耶和华神的名”表示主的神性人身,这可从以下经文明显看出来:
耶稣说:“父啊!荣耀祢的名。”有声音从天上来,说:“我已经荣耀了我的名,还要再荣耀” 。(约翰福音12:28)
你们奉我的名无论求什么,我必成就,叫父因儿子得荣耀。你们若奉我的名求什么,我必成就。(约翰福音14:13,14)
这也是主祷文中“尊祢的名为圣”(马太福音6:9)的属天之义,同样是《出埃及记》(23:21)、《以赛亚书》(63:16)中之“名”的属天之义。因为惟独亵渎圣灵,总不得赦免(如马太福音12:31,32所述),这就是此诫命的属天之义,它后面还加了一句:“因为妄称耶和华名的,耶和华必不以他为无罪。”
659.启15:2.“我看见仿佛有玻璃海与火搀杂”表示灵界的最远边界,那些拥有宗教信仰和由此而来的敬拜,但没有生活良善的人就聚集在那里。“玻璃海”(启4:6)表示由那些拥有来自圣言字义的总体真理的基督徒形成的新天堂(AR 238节)。那些拥有总体真理的人也在天堂的边界,因此,从远处看,他们好像在海里(AR 398, 403, 405节)。但此处“玻璃海”表示灵界的最远边界或终端边界,那些拥有宗教信仰和由此而来的敬拜,但没有生活良善的人就聚集在那里。由于所表示的是这些人的聚集,所以经上说“仿佛有玻璃海”,又进一步说,它看似“与火搀杂”,那里的“火”表示对邪恶的爱和由此产生的生活的邪恶(AR 452, 468, 494, 766, 767, 787节),因而表示没有生活的良善,因为哪里没有良善,哪里就有邪恶。“仿佛有玻璃海与火搀杂”在此是指这些人的聚集,这一点从接下来的话也明显看出来,如“那些战胜了兽、兽像、兽印和他名字数目的人,都站在玻璃海边”,他们表示那些因弃绝与仁分离之信而处于生活的良善,因而在天堂里的人(AR 660节)。启示录21:1中的“不再有的海”(AR 878节)也是指这海。我也得以看到这海和其中的人是何性质和品质。他们就是那些拥有宗教信仰,常去教会,听讲道,领受圣餐,却从不进一步思想神、救赎和永生,不知道什么是罪的人。因此,就脸而言,他们是人;就文明道德的生活而言,其中许多人也是人,但就属灵生活而言,他们根本就不是人,因为人凭属灵生活而为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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