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299.就属天之义而言,“妄称神之名”表示主针对法利赛人所说的话:人一切的罪和亵渎的话,都可得赦免,惟独亵渎圣灵,总不得赦免。(马太福音12:31,32)
“亵渎圣灵”表示亵渎主之人身的神性和圣言的神圣。在属天或至高之义上,“耶和华神的名”表示主的神性人身,这可从以下经文明显看出来:
耶稣说:“父啊!荣耀祢的名。”有声音从天上来,说:“我已经荣耀了我的名,还要再荣耀” 。(约翰福音12:28)
你们奉我的名无论求什么,我必成就,叫父因儿子得荣耀。你们若奉我的名求什么,我必成就。(约翰福音14:13,14)
这也是主祷文中“尊祢的名为圣”(马太福音6:9)的属天之义,同样是《出埃及记》(23:21)、《以赛亚书》(63:16)中之“名”的属天之义。因为惟独亵渎圣灵,总不得赦免(如马太福音12:31,32所述),这就是此诫命的属天之义,它后面还加了一句:“因为妄称耶和华名的,耶和华必不以他为无罪。”
576.启13:3.“我看见他的头中有一个似乎受了死伤”表示教义的这一点,也就是其余几点的头,即:人凭没有律法作为的唯信而称义并得救,并不符合圣言,因为圣言经常吩咐这些作为。“头中的一个”表示改革宗教会的整个教义最主要、最基本的条款。因为这兽有七个头,“七头”表示由纯粹的虚假产生的疯狂(AR 568节);因而也表示整体上的一切虚假,数字“七”在圣言中表示一切或所有(AR 10, 391节)。由于他们关于救赎的教义的一切虚假都取决于这一条,即:人凭没有律法作为的唯信而称义并得救,所以“这兽头中的一个”就表示这一条。它“似乎受了死伤”表示它并不符合圣言,因为圣言经常吩咐作为。事实上,不符合圣言的教会教义的一切都是不健全的,而是患有致命的疾病;因为教会的教义必须来自圣言,而不是来自其它源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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